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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召回12万辆G级、E级、CLS级汽车
2015-02-26 10:44: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车型包括2012-2013年款E级车、2012-2015年款CLS级车、G500、G63 AMG和G65 AMG等,共计127,776辆。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6日讯(记者 佟明彪)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车型包括2012-2013年款E级车、2012-2015年款CLS级车、G500、G63 AMG和G65 AMG等,共计127,776辆。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消息显示,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13日起,召回以下部分汽车,共计127,071辆:

(一)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口的2012年7月24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生产的2012-2013年款E级车,共计14辆; 

(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口的2012年7月2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生产的2012-2015年款CLS级车,共计14,227辆; 

(三)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生产的2012-2014年款的E级车,共计112,830辆;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发动机舱密封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从发动机隔热板上脱开,脱开后的密封条可能会因接触到发动机的高温零部件而导致车辆起火,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免费为存在问题的车辆更换相应零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另外,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15年3月9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14款奔驰G级汽车(包括G500、G63 AMG和G65 AMG),生产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3月14日。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涉及705辆 。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本次召回是在是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相关调查影响下开展的。在特定条件下,上述受影响车辆可能会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轻微的向右偏移,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对受影响车辆进行免费检查,并在必要时免费更换相应的零配件以消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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