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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罚款不开票 称现场交钱不扣分
2013-10-11 10:29:35 来源:信阳网
 9月22日,记者接到市民陈先生投诉称,节前他在大广高速息县段因超速行驶被交警拦截,一名交警称:在现场交罚款不用扣分。
信阳网讯  9月22日,记者接到市民陈先生投诉称,节前他在大广高速息县段因超速行驶被交警拦截,一名交警称:在现场交罚款不用扣分。

  据陈先生回忆,9月15日上午七点多,他驾车在大广高速息县段下高速时,被一名身着高速交警制服的男子拦截,理由为陈先生因超速驾驶需被扣分和罚款。

  随后,该高速交警将陈先生带到临时警亭,让其观看监控画面,称其行驶速度122迈超过限速120迈。这名男子对陈先生说:“按照规定,应该罚你200块,扣3分。但是如果你现场交罚款,就不用扣分了。”

  为避免被扣分,陈先生同意交罚款。另一名交警向他提供了一张“河南省信阳高速交警支队息县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要求被罚人“到邮政储蓄银行”缴纳罚款。陈先生向警方索要收据,一名交警称:“我们没有发票,只有罚单。”

  离开高速后,陈先生觉得有些不对:“现场交钱不用扣分,还没有收据,这不是明摆着吃黑钱嘛!”

  22日上午,记者拨通信阳高速交警支队投诉平台电话了解此事,工作人员查证后表示,息县大队这次罚款走的是正常程序。当记者询问为何要求现场缴纳罚款时,该名工作人员称可能有邮政银行工作人员在现场代收罚款,具体情况可以询问息县大队。记者随后联系息县大队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有问题找信阳高速交警支队投诉平台”,并将电话挂断。

  记者就此事咨询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李律师称,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50元以下罚款一般可在现场收取,但必须有罚款收据。“现场罚款200元,并且不提供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信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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