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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被曝为能源审批常在部委端茶扫地打开水
2013-08-29 10:10:06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受审批所累的不只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在其中。纳入2004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均需上报国务院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但凡超过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必须经国家发改委这道关,能源项目尤甚。

 做企业的都知道,跑政府批文最难。业内调侃称,这个活儿需要铜头、铁嘴、飞毛腿。

某部委官员在内部培训上透露,地方政府有政绩压力,重点项目一把手直接挂帅,跑政府批文的地方官长期驻扎在北京。为了加快项目批复,常在部委办公室端茶、扫地、打开水。

受审批所累的不只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在其中。纳入2004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均需上报国务院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但凡超过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必须经国家发改委这道关,能源项目尤甚。

目前,以跑“路条”为标志的项目核准制,需要各种支持性文件、协议和大量前期工作。一位民营煤炭企业主说,“能源项目报批难度颇大,需要团队强力运作,否则难以成功。”

能源项目核准制体现谨慎决策、优化项目布局的初衷。但较为苛刻的审批流程,使得企业负担沉重,更影响投资的积极性。

熟悉审批流程的人士不断向笔者吐槽核准制度之恶。其一,审批前置程序多而重复,原地重建项目需再次提交土地等各项预审。如工业园内电厂项目、原地重建电厂项目实际不需选址意见、压覆矿和地质灾害评估、无需文物、土地预审等。原因是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或者原项目已取得过上述审批,不需重复。

“但必须重新做报告,上报文件,而具备评报告编制资质的机构,多与审批机构有一定利益关联。”上述人士说。

项目审批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但是审批时限未执行行政许可法等规定。报到发改委的项目一两年未获正式反馈,这期间新规定出台、部门支持性文件过期,又需要重新上报。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有的能源项目“路条”申请甚至需要八九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即便项目获得核准,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差,环保、电网接入等问题也常常影响项目的运营。类似情况任何一个发电企业,都有相同的经历。

按照常规流程,重要电力建设基本程序是项目前期选点地勘等前期准备工作、预可研、可研、相关技术部门审核、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改委审核、国务院审批。

以水电为例,除流域规划之外的工作,前期预可研工作少则5年,多则数十年,建设期的时间取决于行政部门审批时间。一般100万千瓦水电站建设期不会少于5年。

一般大中型以上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要完成40-50个专题报告,约30个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审查。在国家层面审批部门涉及水利部、长江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电网公司、铁路部门。

如此长期且繁复的审批流程,影响水电等项目的开发,于能源结构调整亦不利。

借国务院机构改革之机,能源项目取消和下放20余项审批项目,涉及非主要河流水电站投资、风电站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投资、燃煤背压热电投资审批等。目前,国家能源局也在清查放权的实际效果,防止变相审批、替代性审批出现。

当然,能源项目审批不是一放了之,发改委、能源局也不是撒手了之,长期被诟病的能源审批流程需要简化,低效率的工作做派需要改变,长期忽视的事后监管应该得到进一步重视,切勿只顾头不顾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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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条"是挡在项目面前的第一道关卡,为冲破这道关口,地方政府与能源企业需要使出浑身解数、多方不懈努力及反复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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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2013年,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成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头戏。今年5月份,国务院公布了117项行政审批权力取消和下放名单,其中能源领域被取消和下放的审批权占比较大,取消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下放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并且,将国家发改委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职责与国家能源局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职责整合,下放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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