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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力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2016-03-30 10:0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工作要求,我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坚持分级共建,多方公示,坚持以点带面,以用促建,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工作要求,我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坚持分级共建,多方公示,坚持以点带面,以用促建,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辽宁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辽信发〔2015〕1号),以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为数据库基础,通过“信用辽宁”门户网站,将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双公示”信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公示,争取将我省省、市、县全部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辽宁”网站上进行公示。
    2016年1月,省信用办召开全省“双公示”工作培训会议,“双公示”工作的省(中)直部门的联络人和信息报送责任人和14个市主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和信息报送责任人的101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就“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推进交换了意见。目前,已在“信用辽宁”网公示信息24029条,其中省级信息2270条,市级21536条,县级223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我省“双公示”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同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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