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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记录成干部考核依据
2015-06-15 09:00:44 来源:大众日报
5月20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6月2日,公众可登陆省政府、省发改委官方网站,根据提示点击查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级层面将率先建立“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 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5月20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6月2日,公众可登陆省政府、省发改委官方网站,根据提示点击查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围绕“信用山东”主题,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省覆盖

征求意见稿写明,省级层面将率先建立“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使其成为权威的、公共的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这一体系就解决了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信息如果不能互通互联是没有意义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中的信息一定要活起来。”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冰说。

除省级层面,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也将建设本级信用平台,征集本市、县信用信息,并开放给所辖县(市、区)使用。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系统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全省内互联互通,并逐步参与到全国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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