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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险可能将成第二强制责任险
2013-11-13 11:26:31 来源:云南信息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牵系着千家万户。但近年来,“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化学速成鸡”、“酸奶工业明胶事件”等各类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一再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的推出与推广已迫在眉睫。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安全牵系着千家万户。但这些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情”、“化学速成鸡”、“酸奶工业明胶事情”等各类食物安全疑问频发,愈演愈烈的食物安全疑问再三检测着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食物安全职责强迫险的推出与推行已火烧眉毛。

关于这个疑问,国务院法制办10月29日-11月29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揭露征求意见(以下简称《送审稿》)。值得注意的是,该《送审稿》清晰提出为实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树立食物安全职责强迫稳妥制度,食物出产运营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物安全职责强迫稳妥。

“一旦立法经过,食物安全职责强迫稳妥将变成继交强险之后,第二种进入国家法令的强迫职责稳妥。”某中小产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副总以为怎么处理食物安全疑问无疑是政府工作的一个要点和难题,大概得到肯定注重,面临频发的食物安全事故,引进商业稳妥机制,是有用处理食物安全事故补偿的有用路径。

 职责主体旁完工推行妨碍

据悉,当时食物安全事故发作往后,国际上通行的是受害者通常能够从食物出产者或许出售者、食物地点行业协会或商会、政府和稳妥公司四个路径获得补偿或许救助。当时中国最常见的食物安全事故补偿处理方法,是沿用了国际惯例的前三种。

在采访中记者知道到,食物安全职责险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到当时已有多家险企推出有关险种,但由于公司缺少危险认识且对该险种的费率、补偿状况缺少知道,险企的宣扬力度也不行等缘由,致使在实际的推行上并不抱负。

据不完全统计,当时,食物安全职责稳妥(包含食物安全职责稳妥、餐饮场所职责稳妥、餐饮运营者职责稳妥等)一年保费收入不到5000万元。首要运营公司中,人保财险[微博]运营食物安全类职责稳妥一年保费1500多万元,长安职责稳妥到当时累计完成保费收入500多万元,在财产险中的占比微乎其微。

“关于中小餐饮及食物出产、加工等公司来说,采购食物安全职责稳妥意味着要额定支出费用,从本钱视点思考当然是能省则省。”上述产险公司副总列出一组数据直击现阶段投保缺乏的实际。据介绍,当时,中国食物安全职责稳妥投保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50%以上的投保率,且投保公司大多为食物出口需要。

究其缘由,除了上述业界人士说到的许多公司抱有侥幸心理,不愿为投保添加本钱外,另一方面是由于当时许多食物安全事故发作后,职责主体并没有落在公司主身上而是由政府买单形成的。

据悉,当时食物安全事故发作往后,国际上通行的是受害者通常能够从食物出产者或许出售者、食物地点行业协会或商会、政府和稳妥公司四个路径获得补偿或许救助。当时中国最常见的食物安全事故补偿处理方法,是沿用了国际惯例的前三种。

云南在四州市获得打破

“当时,咱们要点推动在学校先行展开此项工作,获得了必定的成效,在部分地区完成了打破,比方楚雄、德宏、文山、普洱,首要推行的商品包含餐饮业运营者职责险和食物安全职责险。”中国人保云南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道。

关于当时国内食物安全事故频发、受害人通常得不到及时补偿,食物安全职责稳妥投保率低的现状,云南稳妥业界人士以为,介于当时市场的推行难度及该险种重要的社会实际意义,除了加强对职责稳妥功用作用的宣扬,进步大众的危险职责与稳妥认识外,更重要的一环是主张政府经过立法方法树立强迫性的食物安全职责稳妥制度,供给恰当的方针引导和撑持,比方可经过财务撑持等方法对参保的公司予以必定的方针撑持,激起其投保食物安全职责稳妥的积极性,扩展掩盖规模。

记者早前从人保财险云南分公司知道到,该公司当时在推的餐饮业运营者职责稳妥首要包含两大块,一是在稳妥期间内,被稳妥人供给的与稳妥合同载明的运营规模相符的食物形成第三者的人身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应由被稳妥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稳妥人依照本稳妥合同的约好担任补偿。二是在稳妥期间内,被稳妥人在稳妥合同载明的餐饮运营场所规模内,因起源于运营场所的火灾和爆破、对运营场所及有关设备修理保护不妥、运营场所本身的缺点、被稳妥人雇员的过错缘由形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应由被稳妥人承当经济补偿职责,稳妥人依照稳妥合同的约好担任补偿。

“当时,咱们要点推动在学校先行展开此项工作,获得了必定的成效,在部分地区完成了打破,比方楚雄、德宏、文山、普洱,首要推行的商品包含餐饮业运营者职责险和食物安全职责险。”中国人保云南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道。

 防重蹈交强险比年亏本覆辙

有关人士表明,变身强迫稳妥仅仅第一步,接下来,中国保监会和国家食物药品监管总局还应赶快拟定具体办法,清晰强迫规模、断定运营准则、厘定费率标准、标准操作细节,促进该险种真实落地。

关于食物安全职责险拟入法的趋势,业界都表明出了共同的认可。但随之也关于强迫采购一说表明出了少许的忧虑。

“食物安全职责险无论是从条款的设定、费率的拟定、抑或是职责规模的断定上难度都显着要高于交强险,一旦入法,将变成继交强险之后,第二种进入国家法令的强迫职责稳妥。而这些年交强险比年亏本的现状却不得不变成其在往后施行中学习与防备的先例。”业界人士坦言。

但是有关人士对此却表明,变身强迫稳妥仅仅第一步,接下来,中国保监会和国家食物药品监管总局还应赶快拟定具体办法,清晰强迫规模、断定运营准则、厘定费率标准、标准操作细节,促进该险种真实落地。

名词解释

所谓的食物安全职责稳妥承当的首要稳妥职责是,在稳妥期间或稳妥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稳妥人在本稳妥合同列明的运营场所内出产、出售食物,或许现场供给与其运营性质相符的食物时,因忽略或过错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形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受害人或其署理人在稳妥期间内初次向被稳妥人提出危害补偿恳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法令)应由被稳妥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稳妥人依照本稳妥合同约好担任补偿。

关于餐饮从业者的特别需要,食物安全职责稳妥还有附加场所职责稳妥条款,关于餐饮从业者的食物安全危险、场所安全危险进行列明承保。

 作用

“一旦立法经过,食物安全职责强迫稳妥将变成继交强险之后,第二种进入国家法令的强迫职责稳妥。”(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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