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财经北京11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人们都希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这种美好的愿望是人之常情,但是天上掉馅饼这样的事毕竟不多。广西北海的张先生前两天给我们打来热线电话,讲述了他意外中奖的经历,11月20号,张先生8岁的女儿到街边一家面包店去买面包,在店里捡到一张彩票,刮开一看,不得了,中了大奖。
张先生女儿捡回的这张彩票上注明是“武汉市科威达商贸公司为了回馈客户,回赠社会举办的大型公益福利抽奖活动”,跟彩票在一起放着的还有一张科威达公司的出货单,上面写着各种家电产品的出货情况,看起来是非常的真实,但是谨慎的张先生去网上寻找这家公司,并没有找到任何相关信息,于是产生了怀疑,随后,张先生又拨打了彩票上留下的公司电话,更加肯定这是一家骗子公司:
张先生:我当时拨通电话以后我都没有出声,对方就问我你中的什么奖?我就知道肯定是诈骗的,因为我打电话咨询,我都没有出声,他就知道我是中奖了,很显然就是骗取嘛。
张先生通过小心求证,在判定了这家公司是在设圈套骗人后,就对其不再理会了,避免了落入陷阱,但是广西梧州的李先生可就没那么小心,就因为这“一不小心”,结果就被骗了。
今年9月份,李先生到外地出差,而在出差的途中,一个陷阱正在等着他的到来:
李先生:当时我是出差到武汉,我在大街上走的时候看见他那个公司有这个彩票卖,我就随手买了10张彩票,后来我就住了就两三天我就回广西了,当时没有时间看,回了广西以后有时间的话,我就打开里面来看了,其中有一张就中了二等奖,二等奖就是22万,后来我就打电话和他们联系,他那个公司经理就说,我把这个彩票复印好传真到他们公司就可以兑奖了,这时我复印好了,他就说22万块钱要手续费是千分之一,就是1100块钱,后来我就付了1100块钱到它们公司,后来他会计又说了,手续费你支付了,另外还要个公证费,这个公证费要1万5千块钱,后来我就说我没有钱了,我没有钱付了,没有钱付他就不兑奖了,他就作为你弃奖了。
记者把李先生在街边购买的彩票与之前张先生女儿捡回的彩票做了对比,发现除了上面的公司名称不一样,票面的整体设计如出一辙,都是在彩票的正面印上了“开心购物,幸运有您”几个醒目的大字,在右下角有刮奖区,彩票的背面有奖项说明,一等奖是宝马汽车一辆,二等奖是20多万元的奖金,而李先生和张先生获得的都是二等奖20多万元的奖金。
据李先生介绍,自己平时也喜欢购买福彩和体彩,而在出差途中遇到有购买彩票的地方就不假思索,想购买几张试试运气。而且这些彩票乍一看,跟福彩的刮刮乐倒也有几分相似,很容易让人误入陷阱。记者也就此咨询了湖北福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识别是否是正规的福利彩票有一个要点:
工作人员:如果是我们的刮刮乐的话,上面写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
李先生和张先生手上的彩票,虽然在票面设计上很像刮刮乐的彩票,但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上面注明的是XX公司,如果像张先生一样,去网上或者其他途径求证一下这家公司是否存在,或许就能避免上当。
根据张先生之前提供的彩票资料,记者也拨通了上面留下的所谓的科威达公司兑奖热线,了解了兑奖的过程。
去兑奖,还是把奖票撕了扔进垃圾桶,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们来看兑奖的过程:兑奖的过程跟被骗掉1100块钱的李先生所描述的过程几乎一模一样,先让兑奖者将自己的资料通过传真发给他们,接下来就是要求兑奖者给他们打兑奖的费用。而这么大额的中奖款项竟然不用本人到公司去兑奖,而是通过传真和银行账户直接进行。
因为两位当事人手上的彩票所写明的公司地址都在武汉,于是记者也拨打了武汉市公安局的电话,咨询相关的情况,在听完了记者的陈述后,公安人员表示将会着手调查此事:
公安人员:这个受害的过程我知道了,差不多的跟有些群众,因为它现在反映的是武汉是这么个公司,不管是当地的群众还是外地的群众,反映的有武汉的这个公司,作为我们武汉的公安机关,就把你反映的情况,我们肯定会去查的。
现在我们要继续来关注中奖诈骗的另外一个类型,那就是邮件中奖诈骗,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电脑和网络已经成了家家户户必备的工具,而几乎每个网民都经历过各种垃圾邮件的侵扰,其中有些邮件不是广告信息,而是诈骗的陷阱,我们先来听一下福建漳州翁女士的经历:
翁女士:我电脑的右下角跳出来一个小窗口,小窗口里面有一个信封,我就把那个信封打开,内容写的是我中了什么星光大道的场外观众的二等奖,我觉得奇怪,我也没去过星光大道,为什么我会中了二等奖,我就给他看,里面又很严肃,有毕福剑在那一边讲话什么东西,慢慢看慢慢看可能是真的吧,我就靠近看了一些屏幕,好像很严肃啊,他们也有什么快递总监啊,还有主持人闭路电脑,那一边又有他们贴的(件片),还有工作牌号,说我中了一台高级的平板电脑,一万多块,要我选择是邮寄或者是到北京的,还有一个什么地址到那边去领奖,根据他电脑的提示,我一步一步的要领奖的时候说我还要先交3000块的押运金,我觉得就奇怪了,我中奖为什么我还要交钱?再看说我又中了一个8万块,既然中了8万块,我就不需要再交什么钱,你要交什么钱就从8万块里面扣,后来就觉得不对劲,可能是那个骗子在捣蛋。
根据翁女士提供的邮件信息,记者了解到,这个中奖邮件是以星光大道的名义通知中奖,而且注明是腾讯发的系统邮件。但是仔细一看,又能发现邮件的发件人名称并不是腾讯公司。通过浏览腾讯网页,记者了解到:腾讯系统邮件有着两个明显的特征,通过邮件列表页面中就可以分辨出来:1、发件人后面有一个蓝色腾讯小图标;2、主题的颜色为蓝色;如果没有这两个标识,就不是腾讯系统发送的邮件。而且腾讯公司也提示:如果您收到虚假系统邮件。请您不要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如果不慎点击并打开网页,请不要输入您的帐号信息,并要关闭网页,同时在电脑上安装安全工具,以提升安全保护。随后记者又去《星光大道》栏目的官方网页上去求证,在官方网页上发现了一行很醒目的字,上面写着:请广大网友切勿相信手机、邮件、QQ等《星光大道》中奖消息!看来,腾讯公司和《星光大道》栏目组接到的这类诈骗的投诉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今天记者在百度上搜索 "中奖诈骗",发现排在最前面的新闻标题是:《骗子盯上"爸爸去哪儿",中奖诈骗短信横行》。看来,骗子们也在“与时俱进”,紧跟社会关注热点。为何这类诈骗案件屡禁不绝?消费者们又该如何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胡钢律师对此评论。
胡钢律师首先从法律规定方面进行了介绍,1993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有奖销售最高奖的新额是5千元,最高是5千元,超过5千的,对经营者要罚款十万元的,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抽奖的方式,如果说它的金额超过5千就是违法的。随后,国家工商局分别是1993年、1996年出台了关于禁止有奖活动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2006年商务部又出台了交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进一步细致规范了这种有奖销售的行为。另外,所谓有奖销售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所谓彩票,而根据2009年国务院制定的《彩票管理条例》是规定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我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所以,有一个顺口溜:“抽奖金额超五千,不是违法就是骗,福彩体彩才合法,其他彩票莫沾边。”胡钢也介绍到,每一个个人也要加强自我防范,这种自我防范首先是心防,心防恐怕要戒掉一种简单的一夜暴富的这种贪念,更多的想到一种靠勤劳、智慧致富的过程。
为什么这类看上去其实并不高明的诈骗,不管是在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不断的有人受骗上当,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对此,张立栋认为,从骗子的层面来说,运用的是概率法则,就是说他撒出去网一万人,总有一个或两个人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上当,前提就是撒网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比如他就是用短信或者邮件,用很低的成本给上万人甚至十几万人法同样诈骗的短信或者邮件,那么就会有什么一两个由于糊涂而上当,这从骗子层面就是概率法则。另外,从受骗上当的人来说还是存在不正确的心理,一个就是一夜暴富的心理,他总是觉得可能会有这样的类似的故事在自己身上发生,还有他是见利而不见害,只是看到了利益,而没有看到这个利益,做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成本的,成本和收益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没有算这个账。因此,有人频频上当。
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遏制这一类中奖诈骗的行为会更好一些,除了消费者的自律之外还有别的吗?对此问题,张立栋指出,应该用长短结合的方式来遏制,长期的话,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来提高公民的识别能力,在大城市,像公共媒体对这类事件报道比较多,普通的公民都会具有这样基本的防御能力。短期来看,要加大对这类有奖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目前打击的力度还是不够的,骗局揭露了,但公安部门还有相关的法律机构是不是真的介入把这些诈骗分子给绳之以法了。另外,作为信息载体的平台运营企业,是不是要追究它们的责任?如果加大对这类平台企业责任追究的话,这些诈骗的短信就会极大程度的减少。比如诈骗短信,如果去追究手机运营企业责任的话,通过一些基本的搜索识别,其实是完全可以把这些诈骗短信在散发之前就应该有一个控制的,另外像很多网站它也可以通过一些机制来过滤这些垃圾的邮件或者诈骗的邮件。
一旦这类中奖诈骗,有人上当受骗了,到底应该怎么办?被骗的钱,比如说那一千多块钱能不能要回来?对此,张立栋表示,因为自己一时的头脑发晕真的上当受骗了,那么首先要做的在第一时间还是要尽快报案。从报案的角度来讲,其实还是有一些技巧的,比如可以上网来搜集同类的受骗上当的这些群体,来集中追讨,而不要单个的去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是单个来提出诉求的话,由于每一个诈骗的标的并不是特别高,这些诈骗分子也摸准了这个规律,如果说千八百块钱的话,很多人可能就选择放弃,但是如果说集中的追讨,大家这些所有受骗上当的人集中在一起可能就会形成一个很大的标的,也就会引起相关部门非常大的重视,也有利于这个事件的解决。
胡钢认为,对于诈骗类案件,按照现行的《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话,如果是诈骗公司财务的,最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诈骗类案件有一个司法解释,其中对于电信诈骗是专门有两条进行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项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这个属于酌情从严惩处法定的要求。另外,司法解释也专门规定,对于那些即使是它诈骗未遂或者说是叫做诈骗的数额难以查证的,如果他发送诈骗信息5千条以上,或者是拨打电话5百人次以上,这种情况也是会认定为属于我们《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所以,电信诈骗类案件从国家目前的形势立法和形势政策的角度来说,应该呈现一个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过程中,而且从公安机关公布的相关案情来看,也是抓获打击人数在逐渐的增加,跨境犯罪被破获的比例也是逐渐增加,所以在这里也告诫那些企图或者正在实施电信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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