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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两办印发实施意见 百余项联合惩戒措施剑指“老赖”
2019-04-16 08:50:59 来源:法制日报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主管领域、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明确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省直相关部门达36家。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加强联合惩戒、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方面对如何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作出具体规定。

据山西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毅介绍,为加强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围绕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加大日常监管检查和加大刑事惩戒力度11个方面,明确了37项具体惩戒措施。在37项联合惩戒措施中,每一项惩戒措施中又包含一个或多个具体的惩戒措施,实际联合惩戒措施多达100多项。涉及领域涵盖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实施意见》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主管领域、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明确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省直相关部门达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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