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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遏制旅游乱象的做法没法推广
2014-03-21 11:19:14 来源:红网
记者6日从云南省迪庆州旅游局获悉,迪庆决定对媒体报道的“香格里拉旅游乱象”中所涉及旅行社处以100000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将相应执法人员调离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

记者6日从云南省迪庆州旅游局获悉,迪庆决定对媒体报道的“香格里拉旅游乱象”中所涉及旅行社处以100000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将相应执法人员调离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10月6日中国新闻网)

香格里拉旅游乱象的新闻火了,先是游客拒绝藏民家访收费被“驱逐”,再掏出“游客不交钱被刀架脖子上”的旧闻,然后是游客到当地旅游执法部门投诉被威胁,正当网民都把目光转向香格里拉看此新闻如何发酵之时,事情很快有了结论:旅行社、导游、政府涉事执法人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时值国庆黄金周,几乎人人都在谈旅游乱象,媒体也披露了不少恶性事件,可没有哪件事件的处理如此高效:从10月6日早晨6点多央视报道“香格里拉强迫消费加恐吓,导游生财很生猛”到云南省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到当地旅游局当即拿出处罚办法,再到媒体公布,不过10个小时,投诉人的权益得到了维护,违法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云南当局的效率不可谓不快,对香格里拉违法各方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可这种重要领导批示遏制旅游乱象的做法能否推广?

再看此事件的发生和新闻发酵过程,事情的主角是央视记者,采取的方式是暗访,记者有备而来,当然知道如何收集能证明导游和执法人员违法的最有效证据,而且记者知道如何把此类违法新闻处理的最吸人眼球,再加上权威媒体央视的首播和门户网站的迅速、大力跟进,由于此事严重败坏了旅游胜地香格里拉的声誉,云南省多位主要领导在得知的第一时间作出了重要批示,才有了事件的迅速果决处理。

由此可见,重要领导的重要批示需具备几大因素:最有效的证据,重要权威媒体的传播,事件有全国影响力,事件负面杀伤力大。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是“有所准备”的央视记者,如果换成普通游客,这几大因素也能达成吗?怎么收集最有效的证据(包括视频和声音)?如何让重要主流媒体旗帜鲜明的披露?如何短时间内在互联网上形成影响力?恐怕很难,搞不好还成了网络造谣。看来,领导批示遏制旅游乱象的做法只能是孤案,并无推广价值。

云南省主要领导迅速批示,旗帜鲜明的打击香格里拉旅游乱象,当地政府对舆情的及时回应和办事高效,让我们印象深刻,可是我们要知道,各地旅游乱象不是小事情,它关乎社会和谐和人民幸福感,更关乎国家形象,光指望重要领导的重要指示解决问题,只能说明人治大于法治,无益旅游乱象的根本解决。

此次事件的性质其实很简单,就是导游强制游客消费,当地旅游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不作为,而且涉嫌恐吓威胁游客,很明显违反了《旅游法》,违法就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呗,可此次违法事件的处理却绕了这么大的圈子:先是央视披露,再是舆情蔓延发酵,然后是重要领导批示,再到处罚落实,没有舆情行政的高压,《旅游法》的落实还能这么爽利吗?

其实,对于法律,所有人都应持敬畏之心,政府执法部门更要对旅游乱象严格依法处理,虽然此事涉及迪庆州旅游局和丽江市旅游局的跨地区职能协调,可地方利益杯葛和法律权威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相对于《刑法》的谦抑性、最后手段性的特点而言,国民对《旅游法》则少了敬畏,甚至不以为然,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能力不提升,游击式的领导批示执法无异于杯水车薪,只会淹没在旅游乱象的洪流之中。(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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