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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归集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9-01-24 08:31:30 来源:信用中国
创造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形成市场“严管”格局,才能更好地解决大量市场主体与有限执法资源之间的矛盾。

广西司法厅副厅长潘东1月21日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行政机关将统一集中归集市场主体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以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潘东在当天召开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介绍,她表示,《办法》旨在构建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加大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给予财政补贴、下达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给予政策性扶持、出让国有土地、授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查询市场主体信息,并将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志安介绍,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广西通过实施“宽进”各项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但因良莠不齐,特别是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各种失信行为屡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对此,张志安认为,创造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形成市场“严管”格局,才能更好地解决大量市场主体与有限执法资源之间的矛盾。

为确保《办法》实施落地生效,张志安表示,广西将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加大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应报尽报,把连续三年未上交年报的企业加入“黑名单”。

同时,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加大归集信息的应用力度,依托公示系统挖掘涉企信息价值,在有效分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关联关系、社会舆情等信用信息基础上,探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各政府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失信惩戒措施落地。稳步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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