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福建厦门打造房产信用“红黑榜” 让诚信根植房产领域
2018-11-23 09:27:17 来源:厦门文明网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施细则,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信用审查相关措施,初步建立起住房公积金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也得到更严格防控。

2018年6月,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出台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惩戒工作局内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接受社会监督。

“老赖”想一边欠着款,一边申请公积金贷款,已无可能;失信企业将被分级管理。截至10月底,厦门市有486人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已累计查到失信被执行人400多个。

住房公积金

486人被限制提取 21人被列入黑名单

公民由于失信,无法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这在厦门已有5起案例。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审批过程中,通过网络实时获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拦截和反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截至今年10月底,该中心累计限制486名失信被执行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5名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施细则,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信用审查相关措施,初步建立起住房公积金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也得到更严格防控。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质监局、民政局等单位共享信息,通过核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身份信息、单位信息和婚姻信息,防控骗提骗贷行为。

对已造成骗提骗贷事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成当事人在限期内全额退款,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对限期内足额退款的,自足额退款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对限期内未足额退款的,自足额退款之日起8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2017年至今,厦门市共有21人被列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去年,职工李某伪造离职证明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10.36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后,责令其在限期内全额退款,并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骗提情况通报单位。慑于压力,李某主动如数归还骗提的公积金。

对更严重的骗提行为,例如单位和个人涉嫌伪造公章、证件、合同、发票等材料造成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将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上述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确定后,上报人民银行征信业务服务平台,予以曝光。

不动产抵押、转移登记

增设自动核查环节 累计查询68万余次

在厦门,“老赖”想躲过法院,悄悄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等,已无可能。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善了不动产交易(抵押)信用审查机制,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已与“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嵌入式对接,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

具体操作中,该中心在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受理、审核(初审、登簿)、发件”三个环节中,增设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信用自动核查。失信被执行人办理业务的信息,会第一时间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反馈至法院。截至10月底,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已经累计查询68万余次,查到失信被执行人400多个。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办法》,通过“审批绿色通道”“实名催办制度”“容缺受理”等措施,激励纳入“红名单”的企业和公民;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对象,采取相应惩戒措施,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诚信守法社会氛围。

住房租赁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无法领取财政补贴

厦门是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12个城市之一,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信用体系正加快构建。住房租赁企业若失信,将面临无法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无法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等惩戒。

厦门市房屋管理中心制订了《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信用体系实施方案》,从房源发布、租赁交易、登记备案等全过程,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

信用等级差的住房租赁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中的权限将被限制,被禁止通过系统在线备案、停止房源发布展示、停止申请相关财政补助等。

9月22日,厦门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联合颁布了《厦门市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在增量奖励、经营奖励两个方面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目前,市房屋管理中心正结合住房租赁信用等级评定,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住房租赁信用等级评定同样适用于使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的个人和房产中介机构。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个人和经纪人用户,禁止通过系统发布房源和在线合同备案;中介企业用户,禁止其旗下所有经纪人通过系统发布房源和在线合同备案。

中介机构及经纪人

开展信用综合评价 将实行差异化监管

未来,购房者了解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诚信信息将更容易,选择也更有参考依据。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已开展厦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厦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本月起试运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受市国土房产局委托,正在进行信息采集。

信用综合评价信息采集范围包括年报、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申报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开展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查处、行政处罚等情况。

评价结果将在市国土房产局网站、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国土房产局将根据评价结果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年报或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基本信息的,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提醒防范服务风险、审慎选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