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2017年中国商业十大热点之七:商务信用、网络交易
2017-01-20 08:37:50 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升了国民物质文化消费水平,并促进流通日益活跃,但同时我国商务领域的信用缺失现象也充分暴露。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升了国民物质文化消费水平,并促进流通日益活跃,但同时我国商务领域的信用缺失现象也充分暴露。2016年,除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网络水军刷信誉、以P2P和众筹名义非法集资等失信现象频发,在我国商业领域以至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3月央视的“3·15”晚会曝光了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入住商家犹如黑作坊:食物制作现场“污水横流”,厨师“尝完的菜扔回锅里”,平台引导商家虚构地址、虚假宣传,甚至默认无照经营的小作坊入驻,一时间令消费者对网络外卖平台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制假售假一直是市场难以根除的顽疾之一。以化妆品为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数据显示,在中国,约有40%的仿冒化妆品在网上销售。韩国消费者院发行的《消费者问题研究》刊文指出,在中国市场流通的假韩国化妆品正成为韩国化妆品产业发展的绊脚石。线上是很多韩国品牌在中国的首发渠道,参差不齐的代购和货源不明的美妆C店成为水货和假货的输出口。

据悉,消费者主要通过网店(55.8%)、社交网络(23.8%)以及中国国内化妆品店(13.2%)购买到了假冒产品。购后确认其真伪的途径不一,甚至有18.5%的消费者在购买韩国化妆品后不会去确认产品的真假,仅有14.4%的顾客通过韩国化妆品代理店或公司进行确认,这也给了假货流通提供了便利。

商务信用缺失这一问题上,电商显然是“重灾区”。虽然实体与线上商家都存在偷逃骗税现象,但由于我国尚未对C2C个人网店征税,对实体零售造成不公平竞争。而目前已在纳税范围内的部分B2B、B2C模式的企业商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偷税漏税行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成为潜规则。

网店销量是消费者购物选择的重要参考,因此,网店刷单现象普遍。有业内人士称,“十店九刷”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如果不刷,一些新店就显示不出来,按销量搜索就上不了前几页,买家看不到自然不会光顾。销量欺诈已经成为很多网店采用的灰色竞争手段。

可以看出,电商信用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2016年“双十一”消费趋势大数据》(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中国电商发展迅速、潜力巨大,但发展过程仍存在诸多威胁与挑战,亟待修正完善。白皮书显示,一方面,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困难、提前涨价再降价等问题不断影响电商用户购物体验,手机数码、鞋帽服饰等成为投诉重灾区。另一方面,不法分子更是借助这一时机,利用钓鱼网站、假二维码等诸多骗术骗取消费者财产。“双十一”左右1个月时间里,各类围绕“网购”的诈骗相比其他月份高出330%之多。

2016年,我国商业领域暴露的信用缺失问题依然很多。专家指出,其原因包括法治滞后、市场经济制度不够完善、社会管理没有到位等多方面。商务领域中的市场主体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经济人”理性大多有所增强,但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片面追求利润,唯利是图、金钱至上,出现了道德沦丧甚至信仰危机。

专家提醒,我们应看到在政府、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推进之下,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2016年11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政策吹风会上,就近几年来不少企业反映的线上线下特别是税收和监管方面存在不公平竞争问题,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表示,商务部积极推动立法,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推动区域协作努力为零售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维护公平竞争、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商务部近几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于电子商务、网购的发展,区域的界限、环节的界限、行业的界限被打破,而传统的监管模式是按属地、环节和行业管理设计的,对线上企业监管难度大,造成线上线下监管的宽严程度确实有一些差别。

近几年,商务部重点做了三件事:

第一,推动立法。推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出台了《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研究制定了《电子商务经营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制度保障。

第二,开展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国务院成立了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汪洋副总理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商务部,组织了30多个部门开展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已逐步显现。

第三,推动区域协作。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的6个省市,已经打破了区域界限,在执法方面协同、衔接,对打击侵权假冒、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起到很好的作用。

下一步将加快立法进程,继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仅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也要促进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既要反对垄断,也要反对恶性无序竞争,为零售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设完善的商务信用体系,除了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更离不开企业自律。在2016年“双11”前夕,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签订《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协调有关电商、物流等企业共同签署《守信践约书》、《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这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事前信用承诺制度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去年“双11”前夕,发改委组织有关电商发布了守信承诺书,今年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11家主要电商企业共同签署守信践约书,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

根据协议,各企业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记录“炒信”行为信息。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企业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信用信息,并应用到各类场景中。

此外,反“炒信”信用共享机制是一个开放的机制,凡是接受和认同的机构都可以申请参加。截至10月中旬,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实现与37家部委、32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该平台归集到的联合惩戒对象,也就是黑名单信息共约1500万条,其中涉及到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有1.9万家。

2017年,在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商务信用体系将趋完善,未来《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也将使目前电商领域存在的诸多不合规现象得到规范,电商市场将有法可依。随着“新零售”时代的到来,实体零售与电商的融合将日趋紧密,二者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现象也将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逐渐减少。

(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 作者:赵志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