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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探索“先住院后付费”:制度遏制失信
2016-12-23 08:31:16 来源:中国青年网
数年前,当地农民患病若凑不齐一定数的医药费,就不敢去住院。而今,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的大部分农村百姓,如需住院治疗,拿着新农合参保证、身份证、户口本,不需住院押金便可直接入院。   

数年前,当地农民患病若凑不齐一定数的医药费,就不敢去住院。而今,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的大部分农村百姓,如需住院治疗,拿着新农合参保证、身份证、户口本,不需住院押金便可直接入院。   

 

平鲁区人民医院窗口  

作为医改一个重要课题,“先住院后付费”在多地落地。一路赢得掌声,也伴随着争议与思考。   

山西偏远小县“先住院后付费”探索  

自2014年5月1日起,先住院后付费在平鲁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实行,主要实施对象为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该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刘文祥介绍:“如果不是新农合参保者,无治疗费、无身份、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的这样的特殊病人,以及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援的患者,也适用。”   

平鲁上世纪80年代末由“县”改为“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超过70%。记者查阅该县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发现,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95元,离当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显然有一定差距。  

这样的改革对于这个偏远小城的大部分民众来说,或许意味着“看病不那么贵了”。刘文祥说:“出院时,患者只需要交纳住院期间不到三分之一的费用,比如花了3000元,只需交不到1000元即可。需要新农合报销的那2000元,先由医院垫付。”   

受益群众   

56岁的农民燕海生,因患冠心病、高血压,每年都要入院治疗。自病发后,只剩下妻子扛着家庭的担子。仅2015年一年,就进入平鲁区人民医院住院四回。按以往来说,至少要花费三到四万元,对于这个仅有几亩薄田、靠天吃饭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数字。   

老燕说:“只花了差不多一万,还不用交押金,直接进来住就行。”对于这个年收入不足万元的留守家庭来说,尚能承受得起,“报销比例高”。   

而此前,“不敢面对病痛,怕把家里拖得更穷。”为了治病方便,老燕和妻子从农村搬家租住到县城,妻子闲时打工赚钱补贴家用,“想快点好起来,给她分担些压力”。   

在平鲁区人民医院医生徐阳看来,来基层医院看病的民众基本上都不富裕,很多人一住院就担心巨额医药费,就不想治了。“有些病提早一天治,就是一天的效果”。   

这个并不景气的县级医院,也因此迎来了一些生机。刘文祥介绍,自改革实施以来,该院的病床使用率由2012年的63.5%上升到2016年的98%。“这边的农民不容易,如果能让他们不用外出便可以治好病,该有多好。”  

实施两年半无一例逃费欠费:制度保障诚信   

“患者未按合同规定到期结清自付费用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住院、后付费’优惠政策。”该条款出自该市平鲁区人民医院一份名为《朔州市平鲁区公立医院新农合患者“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中。   

然而,平鲁区人民医院实现该诊疗模式近两年半时间,数万人次接受服务,却至今尚未遇到逃费、欠费现象。在刘文祥看来,平鲁本身就民风淳朴,“此外,制度建立衔接较为严密,使一些人钻空子并不划算”。   

据了解,在入院时,患者会与医院签订一份证明诚信的协议书。此外,医院还会对特殊情况患者进行甄别,比如因打架斗殴和交通事故受伤滋病患者、有恶意欠费不良记录的患者。刘文祥说:“这几类病人,不享受政策。”   

平鲁《“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指出,“若有人违规,区合医办将冻结其新农合系统账户中所有参合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停止新农合报销待遇,直到其将所欠费用全部结清。情结特别严重的,还可以按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说,如果患者逃费,个人应该承担的医药费会先从医保卡里扣,如果还不完,不仅医保待遇享受不了,还会吃官司。更严重的是,逃费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向全市医疗机构通报,下次再住院时,医院有权终止提供“先住院后付费”服务。  

据悉,“先住院、后付费”新型诊疗模式实施以来,仅平鲁区人民医院就先行垫付医药费用1077万元。刘文祥介绍,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垫付,只是代替新农合医保提前支付,待国家资金回来后,填补空白。  

过去,国内居民看病大多是先垫付、后医保报销,没有参加医保的患者全靠自付,造成没有经济条件的患者难以及时得到治疗。近年来,随着人人享有的医保体系建立,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覆盖人群已达到95%以上。因此,医疗机构开展“先看病后付费”,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因此,政府准时的新农合资金,是支持“先住院、后付费”的重要支撑。显然,制度保障了诚信,也遏制了失信。   

调换传统就医顺序 突破传统诊疗模式  

平鲁也并不是山西首例。早在2012年,据山西当地媒体的公开报道,早在2005年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率先在该省提出“有钱无钱,救命第一”,对急危重症患者一律实行“先救治后交费”;2012年该院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参加省市医保、新农合的太原居民及需紧急医疗救治的患者。   

从“先付费后住院”到“先住院后付费”,表面看起来是次序的调整,实际上,这是传统诊疗模式的突破。专家认为,患者先交出足够的现金再看病,服从医院的“生产程序”,医生所见更多的是“病”而不是“人”。付费流程的改造使医院回归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本质,即在疾病危及到公众的生命基本权益时,公立医院有责任对公众提供及时的救治,而不应“看到钱才救命”。患者则实现按需看病,权益得到保障。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这场由医院自发进行的探索和讨论仍在继续,并且基层医院和大医院有不同的考量。     

部分医疗界人士认为,“先住院后付费”模式适合在二级以下医院全面推行,这些医院重大病患者少,医疗费用相对不高,个人承担的也有限,医院能担负起垫付的医疗费用,百姓也会自觉补交医保报销后有限的自付费用,这样百姓能及时便捷就医,医院的出诊量也会增加,对医患双方都有利,可以走得更长远;而一些大医院则有现实顾虑,在大医院救治的病人病情相对严重,医疗费用高,医保报销比例却低于基层医院,病人自付费用高,特别是大病治疗费用动辄十多万元,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后,不敢保证病人不会冒道德风险,长期拖欠或逃避自付医疗费用,如果此情况频发,势必会增加医院负担。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博士晏英认为,从长远来看,欠费的毕竟是极少数,而且有的人的确是有困难,从医院的仁爱精神的角度来说,应该允许这部分人的存在。但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减少欠费的发生,这需要政府加大医疗保险的力度,扩大医保的覆盖范围,建立真正的全民医保。“今后的趋势应该是全国所有的医院、所有的医疗项目对所有的患者都应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且不论患者有无医疗保险,希望这种模式能成为一种基本常识。”

在山东临沂市卫计委主任吕富看来,目前,基层地区已具备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条件。也正如平鲁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刘文祥所说,这样的改革探索更适合基层民众的消费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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