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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应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2019-05-13 08:36:55 来源:经济参考报
接下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厘清信用边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宏观理念;建立健全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引导信用市场发展。

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等共同举办的“第十五届(2019)中国信用4.16高峰论坛”日前在京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推进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在论坛上发布了“2018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回顾与2019年展望”的主题报告。

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成效不断显现。第一,政务诚信建设主要包括: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政府调控能力不断增强。第二,商务诚信建设主要包括:商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秩序;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系逐渐形成;信用交通、税务信用等建设持续推进,行业治理水平大力提高。第三,社会诚信建设主要包括: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快速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第四,司法公信建设主要包括: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建设阳光法庭;“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报告认为,当前我国信用工作仍存在边界模糊、信用内涵理解模糊、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模糊等问题。报告建议,接下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厘清信用边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宏观理念;建立健全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引导信用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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