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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6月30日前不公示年报 企业将上“黑名单”
2017-05-15 08:54:36 来源:南方网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照规定公示年报信息,不按时公示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在许可证或资质取得、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注册登记、任职资格等多方面受到制约,企业应该高度重视信用积累。”

最近,广东省广州市民在上下班乘坐地铁时,常常能看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投放的《2016年度年报公示》的小动画。该动画提醒: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今年6月30日前登录红盾信息网填报2016年度年报。

5月11日,广州市工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企业年报的注意事项及典型案例。

通报会上,相关负责人强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十八条,不根据规定年报的企业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此外,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企业填写年报的常见错误

1.企业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章程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

2.未正确区分认缴金额与实缴金额,认缴制企业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认缴金额填写为实缴金额。

3.未依据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填写人员不了解情况,在股东出资一栏中随意填写,且在“是否发生股权转让”一栏中未公示股权转让或者公示的转让比例错误。

4.企业有对外投资,但填写人员未查询企业长期投资明细或者公司决议、所投资企业股东名册,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投资未公示或者公示错误。

5.公示会计报表数据与年度会计报表信息不一致,甚至出现填报人员随意编写的情况。

6.误将12月当月数据公示为全年数据。

7.未看清金额后的具体单位,误将万元当元填写。

8.将企业报表搞混,导致填写财务数据错误。

9.企业未及时缴足或者挪用实收资本,未按照规定主动改正。

10.企业公示中依据虚假编制或者明显错误的财务报表,导致企业公示财务数据错误。

11.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是否有对外担保,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担保未填写或公示错误。

12.企业发生出资信息变化、股权转让或者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未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公示。  

企业年报典型案例

(一)公示信息不真实投标也难成

“你好,我们公司要进行投标,但是发现公司在经营异常名录里,这是怎么回事呀?”广州某公司办事人员李小姐问,同时把企业营业执照拿给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作人员小王查看。

“什么经营异常名录啊,我知道年报填报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我们每年都有按时年报,为什么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次的投标项目对我们非常重要”与李小姐同行的另一女子在旁边说。

小王说:“你们好,贵公司是因为年报公示信息有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请问你们有根据我们到贵公司检查时发给你们的报告进行修正并向社会公示吗?”

“我回去公司再问一下其他同事”李小姐说。然后跟随行女子离开了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当天下午,李小姐拿着资料再次来到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原来他们之前有收到检查报告,但是当时接收报告的财务人员并不重视,没有及时对年报错误信息进行修改。李小姐表示他们中午已经把错误信息修正并公示,现在过来交资料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希望我们尽快帮忙处理。

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受理了该企业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将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之后,该企业负责人专门致电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致谢,说他们顺利进行投标了,还表示以后不仅会按时填报年报,还会再三确认信息无误,同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照规定公示年报信息,不按时公示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在许可证或资质取得、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注册登记、任职资格等多方面受到制约,企业应该高度重视信用积累。”广州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道。

(二)企业失信网店也受限

2016年10月8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迎来了一位神色焦虑的张先生,进门就说:“京东商城把我们的网店关闭了,我们的生意一下子全部停了,听京东客服说我们公司被你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你能帮我看看是为什么吗?”

该局工作人员小汤劝他别紧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原来张先生是广州市增城区某服装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主要从事牛仔服装的生产、销售,在京东商城开设销售自家品牌服装的旗舰店,开业以来一直很顺利的,前几天突然就收到京东商城客服的通知,由于公司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其名下的旗舰店将被关闭。

“你们公司是不是忘了申报年度报告啊?”该局工作人员小汤一边安慰张先生,一边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张先生赶紧解释说:“我们申报了啊,去年报了一次,今年也报了一次,我们有看到过你们在报纸和电视上的宣传,知道有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这回事,所以我督促会计每年6月30日前要准时参加年报。”

很快查询结果出来了,系统显示该公司近两年都已按时申报年报,但因工商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发现该公司未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们公司确实按时申报了年报,但你们是不是搬了地址却未办理地址变更登记啊?”

“为了扩大经营,我们公司前段时间搬到了新的地址,手机也换了号码,本以为等到公司在新地址上的经营业务稳定下来后再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没想到前几天京东把我们的网店关闭了。”

原来,前段时间该局通过“双随机”抽查到该公司,执法人员到该公司实地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核准登记的住所从事经营活动,通过该公司注册登记时留下的联系电话,也未能联系上。该局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将该公司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原来如此,都怪我们没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刘先生吃惊地说。

“是啊,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了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的经营主体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措施,未在核准登记的住所从事经营活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是失信的表现,所以您的旗舰店才会被京东商城关闭。”小汤认真地向张先生解释。

之后工作人员耐心地指导张先生去办理地址变更登记,再带齐资料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公司的信用得到修复,张先生京东商城的旗靓店又重新开张起来。

经历了这件事后,张先生感慨万分:“有了这次教训后,我充分认识到企业信用的重要性,真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啊。这次非常感谢你们的指导和协助,以后绝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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