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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国企员工涉租车诈骗 受审时否认指控称车被他人卖掉
2016-10-27 09:22:23 来源:京华时报
唐山一国企员工因单位不景气兼职做小额贷款,从首汽租赁公司朝阳公园店租车后将车卖掉并与合伙人分赃。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唐山一国企员工因单位不景气兼职做小额贷款,从首汽租赁公司朝阳公园店租车后将车卖掉并与合伙人分赃。昨天上午,吴某因涉嫌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吴某否认指控,称是有人利用他租车再卖掉,因为太害怕所以没有报警。

为贷款而参与作案

据检方指控,案发前吴某是唐山冶金矿山机械厂成本处主任科员。去年9月25日晚上9时许,吴某伙同他人来到首汽租赁公司朝阳公园店,以租车的方式骗取白色丰田威驰轿车一辆,经鉴定价值5.7万元。去年9月27日下午1时许,吴某又来到大兴一嗨租赁公司亦庄店,以租车的方式骗取大众朗逸汽车一辆,经鉴定价值9.3万元。

昨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受审时,吴某否认检方指控的诈骗罪罪名,称自己被团伙成员利用才去租车,并没有参与卖掉租赁的车辆,不构成诈骗罪。

吴某称,他是唐山一家国企的员工,单位不景气,在一个放贷公司做兼职。因为手上没钱,所以需要一笔钱放贷。通过一个中介公司,他认识了一个叫“龙”的男子和一个大姐,“龙和这位大姐说可以帮忙贷款,本来说让去山东,但后来又说山东没谈成,需要去北京。”吴某称,去年9月25日,他和龙及一名叫大飞的男子来到北京,当晚龙叫他去首汽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签了合同,“我拿着龙给的银行卡去租的车”。

“龙跟我说,用租到的车放到放贷公司贷款,车作为一个资产抵押,贷出去的款收回之后,车就能收回来。”吴某说,他本不是十分信任龙,但是想到龙应该不会把车弄没了,况且还有龙的同伙大飞和自己住在一起,也有大飞的身份信息,就放松了警惕。

吴某说,龙把车开走后,和他住在一起的大飞借口买烟离开了。一个多小时以后,大飞给他打来电话说宾馆的抽屉里放了1000元钱,并告诉他,车要不回来了。

称因害怕不敢报警

吴某辩解称,他有正当稳定的职业,没有必要诈骗,他并没有参与卖车,“我知道办小额贷款的程序,但龙他们租车办贷款这件事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庭审中,吴某多次表示,租赁的车被卖掉后,他因为害怕,也赔不起租赁公司的车钱,所以才没有报警。吴某称,他租车是因为要拿贷款,并没有想过将车卖掉,车被卖掉后,他到租赁公司办理了续租,续租的钱还是他交的。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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