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山西省税收“黑名单”再亮惩戒利剑
2017-04-06 08:45:47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记者从山西省地税局获悉,山西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新政策,将“黑名单”联合惩戒实现“双扩围”,并与山西省公安厅、省高院等33个部门共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从山西省地税局获悉,山西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新政策,将“黑名单”联合惩戒实现“双扩围”,并与山西省公安厅、省高院等33个部门共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自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率先在部委层面推出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以来,山西省地税局与民航局、工商局等21个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积极配合,将税收“黑名单”信息全部提供给各联合惩戒部门,由相关部门对税收违法当事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近日,有关部门在2014版的基础上扩大惩戒范围,联合惩戒部门由21个扩展到了34个,措施从18项扩展到了28项。新增加的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等。

山西省地税局明确在门户网站设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专栏,对“黑名单”在确定之日起的次月30日内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并同步推送联合惩戒参与单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