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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让失信被执行人在阳光下无法逃遁
2017-02-09 09:16:20 来源:央广网
海南一中院在“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活动中,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拓展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渠道和方式,扩大失信名单惩戒效果和提高公众知晓度。

海南一中院在“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活动中,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拓展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渠道和方式,扩大失信名单惩戒效果和提高公众知晓度。从2016年11月起,海南一中院连续在《海南日报》、海南省电视台、海南新闻频道官方微信、户外大显示屏等媒体渠道对多名“老赖”的姓名、身份证、照片等个人信息予以曝光,同时大力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消费、出行、融资、任职等各方面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春节前,就有这么一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海南一中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出行限制等惩戒措施的威慑,主动向申请执行人付清235万余元案款。据悉,被执行人海口某投资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共同出资开发某房地产项目。项目竣工后,投资公司与建筑公司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了结算确认投资公司需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款 2400287.24元。但由于投资公司迟迟未付款,建筑公司经多次催促均未果后遂将该投资公司告上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投资公司支付工程款 2351535.28元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协议达成后,投资公司同样没有按照协议上所约定的条款履行,导致该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春节临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某满心欢喜准备买机票回老家过年时受阻,炯愧难当的莫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将235万余元案款全部支付完结。随后带着2万元执行费用来到一中院找到执行法官,希望执行法官能在春节前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这是海南一中院全面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消费、出行、融资、任职等各方面的惩戒力度以迫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其法定义务,全面破解执行难的典型成功案例。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空间的全面挤压,相信全面破解执行难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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