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2016-08-08 09:36:14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欠税的单位或个人将上“信用黑榜”,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担任企业法人等方面都会受限。记者近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

欠税的单位或个人将上“信用黑榜”,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担任企业法人等方面都会受限。记者近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失信者将被限制出任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武汉市发改委人士介绍说,该办法是武汉首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监管的政府规章,共7章38条,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构成及分类、信息归集和披露方式、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内容。

对于单位而言,税款、社保欠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发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被处罚,均被视为失信。对于自然人而言,税款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将被视为失信。

对于失信的单位、自然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在行政许可、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各类表彰奖励等。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自然人,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