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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诚信体系建设提速
2016-07-22 10:00:48 来源:大河网
人无信不立,对企业来说,尤其如此。近日,郑州市开展房地产行业涉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在监管的同时提出建设行业信用的目标,而诸如自主申报纳税、私募基金管理的到来,背后都有建立信用关系的影子。

人无信不立,对企业来说,尤其如此。近日,郑州市开展房地产行业涉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在监管的同时提出建设行业信用的目标,而诸如自主申报纳税、私募基金管理的到来,背后都有建立信用关系的影子。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信用经济已逐渐成为把握企业发展命脉的关键选项。而随着体系建设的推进,从“管理”到“合作”的政企关系转变,也对企业诚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治理+守信房地产再遇专项治理

从增值税稽查到财务规范,房地产企业再遇专项治理风暴。

近日,郑州市开展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直指房地产行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合法、合规问题。

按照相关安排,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开展,并专门成立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摸排并清理行业违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尤其对有关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企业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违规开展互联网“众筹买房”、“首付贷”等业务的情况,展开重点检查。

省内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人员告诉记者,在之前的通报协调会上,对企业排查说辞“尤为严厉”,无论自查还是排查,都会对出现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出具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落实整改要求。“不过考虑到企业经营问题,对于涉及互联网金融交易程度较浅、情节较轻的,可以在限期内整改。如在自查阶段故意瞒报、对整改抵触的企业,才会进行相应处理”。

在开展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郑州市房管局也印发了《关于填报<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风险自查表>的通知》,要求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是否具有相关金融资质、是否开设或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相关业务、是否开展“众筹买房”业务等多项内容。

一位房地产中介行业人士对记者透露,早在通知印发前,就已接到房管局工作人员电话,要求企业先期进行自查。“这次的自查比较严格,包括首付贷业务,相关合作机构情况,甚至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和以往检查相比,此次无论专项治理还是自查工作,相关部门在前期都给企业留下了自我调整的空间。上述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企业具有一定的缓冲和自查时间,如能自我解决问题,原则上不会受到太大处罚,“也可以理解为政府让企业为自己的经营信用负责,不守信或不处理者,才会采取措施”。

变被动为主动企业诚信建设快步提速

不只是房地产,不少行业的从业者,明显感受到新一轮监管中蕴含的诚信建设所带来的变化。

一位旅游行业人士称,从今年起,行业的定期检查频率有所下降,取而代之的是对违法违规处理力度的加强。“比如在五一假期前,仅收到相关部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业务进行诚信经营的通知,并不对日常经营进行过多干涉。而在假期后,有违规的企业则会直接面临调查和处理。”一位餐饮行业老板则表示,涉税检查几乎消失,见不到税务专管员上门。取而代之的是如不按时进行自主申报纳税,则会面临税务和公安联合稽查并严重处理。

这在唯创咨询分析师宋先生看来,是大简政和强风控的直接表现,“像税务等职权部门,已开始尝试摸索无事不打扰的行政方式,而将主要精力放在风控之上,企业自觉、主动维护自身经营诚信,失信则面临着巨大的损失”。

企业诚信建设,已成为新时期经济发展必须夯实的基础。相关数据显示,每年我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更超过6000亿元,金融欺诈、行业失信问题层出不穷,诚信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为此,2014年6月份,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专门用一章的篇幅,提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任务,“企业尤其是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也是下一阶段主要推进和实现的国家战略课题之一”。

对已纳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郑州来说,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同样是基础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2015年7月,郑州市首次颁布诚信建设红黑榜,对于守信、失信企业,进行公开“展示”。而从今年起,则着重建设涵盖统计、工商、质监、药监、公安、税务、法院、人民银行等具有社会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全市统一信用信息数据库。“现在一期平台已经囊括了134个分类的1182项指标信息,信息总条数超过110万条,覆盖8万多家企业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重点人群,与平台相关的一套适合郑州实际的征信标准和技术规范已初步形成,信用信息征集正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郑州市政府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

诚信建设过程中多题待解

虽然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运用,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可能性,但想要建立统一可用的模板,显然仍需时日。

“信用建设是一套整体的系统,由于数据信息来源广泛,数据标准缺乏统一规划,无论是信息交换共享还是统计,目前都有困难。”唯创咨询分析师宏晨认为,由于企业信用信息的作用日益增大,各金融以及政府机构在信用上传时需确认才会上传,更新速度较慢。同时一些金融机构对于信用数据并不开放,相关行业在获取企业信用之时,存在信息的不衔接。

如典型靠信用吃饭的典当行业,在实际运作中,银行征信系统乃至地方车管所车辆信息,都未有效与行业对接,信息交换不畅通,增加了行业风险。“比如2012年,有部分典当行,就是因为无法获取征信信息又急于做业务,导致绝当品大增,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进行。”一位典当行业人士说。

与此同时,缺乏信用立法,也是信用征集、管理的一大瓶颈。一位地方税务人士坦言,目前推进的纳税人网上自助申报,在挖掘税源方面的效果还不明显,部分达到“12万”标准的纳税人,并不会自主申报,这种情况以中小企业最为明显。

最为关键的则是信用价值深入过程缓慢。宏晨认为,企业信用建设的宣传、管理、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还处于初步阶段,部分企业主对于信用的认知度仍显不足,“守信者多助”的意义,对一些企业主来说仍然陌生。

也正因此,在加大与企业互动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对于企业信用的奖罚制度也渐渐明晰。如我省税务机关所建立的税、企、银三方联席制度以及税银战略合作,让高信用纳税人贷款无需审核,而失信纳税人,则会面对黑名单、现金乃至限制出境的处罚。

而随着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在全国推进,主体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应用、失信行为跨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也将成为下一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点。上述郑州市政府人士认为,随着企业信用意义的逐步凸显,诸如审核、待查、信用技术开发等周边市场,也会因此开始逐步活跃起来。作为信用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应加大对信用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投入,促进信用产品在更广范围内应用。而对企业来说,也应将信用建设提升至影响企业生存的高度,“企业信用建设,是一项长期但永远不会过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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