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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量化考核供应商诚信
2013-12-06 12:30:3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江苏省涟水县日前对供应商诚信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并将诚信记录分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分挂钩。

江苏省涟水县日前对供应商诚信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并将诚信记录分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分挂钩。

  根据江苏省201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涟水县制定出台了《涟水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供应商的诚信记录起始基础分为60分,出现一种失信行为诚信记录分减10分;出现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起始基础分减为零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为1年,不良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为处罚生效或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采购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性价比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最多不超过6%。

  据了解,涟水县将把供应商的9类失信行为和11类不良行为等信息记录在案,并统一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设置的“供应商诚信记录”“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曝光台”以及市、县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曝光。供应商的失信和不良行为将直接影响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结果。

  涟水县政府采购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供应商诚信考核管理,不仅可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注重依法维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供应商知晓参与政府采购应遵守的规则,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将付出的代价;通过诚信考核,可以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保护守法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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