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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信用浙江建设 为两个实现“高水平”提供坚实基础
2020-05-06 10:06:07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浙江各地各部门坚持统一认识、迎难而上,以勇立潮头的精神状态把责任担当起来,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一步一个脚印推进信用浙江建设。

全力推进信用浙江建设 为两个实现“高水平”提供坚实基础

——访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

在杭州,信用正在渗透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一张市民诚信卡,可以让持卡人享受刷卡进校健身,也可以享受在就诊过程中最高额度为1000元的“先诊疗后付款”;在温州,重拾鞋业的温州人将信用与城市发展紧紧相连,推出“信用+金改”“信用+农村”等创新举措,不断激发城市发展潜力;在义乌,市场经营户们以诚信为本,靠着指尖信用APP,迎接世界客商,采购者凭借“信用画像”,实现“优胜劣汰”……这是浙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缩影。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在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项创新性的工作,浙江各地各部门坚持统一认识、迎难而上,以勇立潮头的精神状态把责任担当起来,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一步一个脚印推进信用浙江建设。

2019年6月,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在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努力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推动社会进步,为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小康、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2020年,对标“两个高水平”,浙江又将如何以信用促发展,以信用惠民生?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

建成“531X”工程

信用浙江实现体系化标准化数字化

记者:经过多年的努力,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哪些积极进展?

陈建忠:我省信用建设起步早。2002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信用浙江。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信用建设成为我省“八八战略”的重要组成内容。2016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信用“531X”工程,即“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构建公共信用指标体系、信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公共信用评价及信用联合奖惩体系3大体系,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体系在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应用”,为信用浙江建设指明了方向。多年来,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信用建设作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重要基石,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头号工程,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撑,不断向纵深推进,信用浙江建设进入体系化、标准化、数字化的新阶段。

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保障体系。2018年1月1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实施,信用浙江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根据《条例》,先后出台《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信用应用业务协同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 版) 》、《浙江省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2019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涉及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应用、修复和安全等各个方面,覆盖信用建设全过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和政策支撑不断完善。

建成全省一体化的技术支撑体系。按照省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通用性和泛在性模块定位,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全共享,形成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库,数据库归集13.9亿条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纳入信用档案1.17亿条;实现业务系统全贯通,与省市县317个信用相关业务系统全部打通;实现信用功能全覆盖,形成数据共享、信用产品、信用工具、业务协同等核心模块,基本实现了信用评价、信用档案、红黑名单等信息的实时调用,以及激励、惩戒措施的自动推送和反馈。

建立主体全覆盖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覆盖258.6万家企业,4188.1万个18周岁以上自然人,6.1万家社会组织,3.2万家事业单位和4753家政府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按照主体信用特征,从五个维度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对五类主体实施公共信用评价,为行政管理应用提供信用支撑。

健全整体联动的信用联合奖惩体系。归集国家下行红名单2类362.5万条(涉及浙江50万条)、黑名单10类158.5万条(涉及浙江18.6万条)。加大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重点领域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2019年5月以来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10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归集典型案例55个,共享不良信息1573条,公布严重失信名单158条,有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形成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管体系。以行政领域为突破口,按照“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新型管理模式,重点在全省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其他政务事务等五大领域将公共信用信息嵌入业务系统中,形成事前提供查询、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形成信用记录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通过提供公共信用产品和公共信用数据,不断拓展社会和市场应用,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知信、立信、守信、用信”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

明确四大任务

力争重点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全覆盖

记者:2019年7月,浙江省信用办、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陈建忠:《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到2019年底,试点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底,全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建立行业信用监管评价、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四大任务。

根据《方案》要求,我们着力抓三个重点:一是将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作为基础性、通用性指标,纳入行业(领域)个性化、专业化信用评价模型;二是推动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在不同场景的落地应用,使信用成为政府完善监管、市场交易合作的重要参考;三是推动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结果信息反馈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倒逼各地各部门加大信用数据归集、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目前,第一批试点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示范的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8个部门共计11个领域按期完成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和模型开发,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也陆续反馈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其中,省生态环境厅在企业环境信用监管领域,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旅游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取得初步成效。

以文化和旅游领域为例:大力推动“信用+监管”,以旅行社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部署全省旅行社信用监管专项执法行动,首次精准监管异常检出率31%,比常规“双随机”抽检发现异常率高出近20%。同时,探索通过将旅行社信用评价结果接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评价结果自动输出;积极探索“信用+服务”,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旅行社申请质量保证金减半、重点项目招投标、参加涉外重大活动、“省百强旅行社”评比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提供“信用+金融”服务,针对守信旅行社,联合省级国有银行,积极探索开发“信用特约旅行社”金融产品,优化文旅市场诚信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基础上,持续推动有行政监管事项的且有实际需要的行业(领域)部门全面开展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重点领域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达到100%。

开展创新应用

以点带面拓展信用产品和服务

记者:信用体系的生命力在于应用。请问浙江在探索信用应用的过程中有哪些具体做法?

陈建忠:应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强有力抓手和重要落脚点。我省信用建设紧紧抓住“应用”这一主线,通过公共信用产品的输出和融合,推动地方和部门探索开展信用创新应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全省“信用十联动”场景应用观摩,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动拓展应用场景的推广。实现信用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

以“信用+执法监管”为例: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平台系统对接,实现重点监管库入库企业4.1万家,实施重点监管主体2.5万家,累计实施重点监管7.9万次,信用作为“互联网+监管”支撑不断深入推进。其中,龙湾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7月从信用等级较差的市场主体中抽取了3家企业,作为2019年第一期商标使用行为的重点检查对象,发现1家查无下落,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1家准备停业,1家疑似商标违法,当场责令改正并移交办案机构处置,问题检出率100%。

以“信用+公共服务”为例:目前浙江省杭州、衢州、温州、金华等地市结合公共信用评价出台城市居民信用分,在公共交通、旅游、医疗等领域推进应用。其中,杭州的“钱江分”上线应用场景10余项,涉及医疗卫生、交通出行、住房租赁等公共服务及便民生活领域。钱江分达到550分的市民可签约舒心就医·最多付一次服务,根据钱江分不同等级赋予门诊、急诊500-5000元不等、住院15000元的信用额度。在这个额度内,患者整个就诊过程中不需要支付费用,可在就诊结束后48小时内,或离院前通过自助机或手机等进行支付,实现看病就医最多付一次。

机遇与挑战并存

重点推进四方面信用工作

记者:下一步,浙江省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陈建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集成创新性强的系统工程。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建设作出新部署,人民群众对诚信社会提出新期盼,信用“531X”工程实施进入新阶段,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大好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浙江省将继续深入推进信用“531X”工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质量和评价科学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是信用体系建设核心内容。进一步扩大五类主体公共信用数据归集范围,全面、及时、准确归集信用信息。重点推进行业部门建立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融合公共信用评价,加快行业信用分级分类模型确立。进一步细化公共信用指标颗粒度,纳入行业评价结果,优化公共评价方法和指标模型,不断迭代完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实施提供更加科学化的信用产品。

二是提升信用综合监管水平。加快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模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联合奖惩,明确信用监管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省33个部门37个领域于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信用监管覆盖重点领域,精准监管水平大幅提高。

三是提升信用场景应用水平。总结推广“信用+审批服务”等十大联动场景应用典型案例的经验,拓展信用创新场景应用,采取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地方和部门在行政管理领域、社会领域、市场领域探索创新性信用应用。

四是提升信用平台集成水平。加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部门、地方平台、行业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强功能、数据、业务、模式等的整合,研究开发信用承诺、行业信用监管等新功能模块,形成信用协同应用的大格局,信用评价大集成。不断丰富完善更多的公共信用产品,研发区域和行业信用指数、信用预警等产品,为信用应用提供更加丰富科学的产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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