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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018-08-27 09:17:47 来源:齐鲁壹点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积极研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信用修复、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制度。

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深入推进聊城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要求,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儿童节、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

积极推介诚信和惩戒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

抓好重点人群诚信教育。以公务员、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培训。

突出重点,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建立个人诚信记录是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聊城市实际,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为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在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土地利用、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水电煤气、电信等重点领域,加快个人诚信记录采集。

在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律师、教师、医师、评估师、税务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人群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以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不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主观恶意违法失信、挑战法律权威的严重失信行为等为重点,建立完善与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诚信记录数据库。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

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认真落实《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8〕21 号),推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便利。在“信用中国(聊城)”网站设立“红名单”,及时推送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等诚实守信人员名单,鼓励探索开展“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等多种形式的守信激励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信用办转发的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一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行政性惩戒措施。有关部门、行业认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要及时传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起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依法依规披露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对严重失信个人差别化服务。

完善个人信息安全和信用修复机制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查询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归集、查询、使用、审查等活动;建立查询日志,记载查询人员姓名、查询时间、内容以及用途。查询日志应当长期保存。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积极研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信用修复、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部署实施本地和本领域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逐步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制度建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协调,研究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综合运用总结、通报、督导、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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