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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加快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统一信用代码制度
2018-05-24 09:26:1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与此同时,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通过市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5月22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对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规范推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使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完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健全个人信用记录,各相关部门要将涉及个人的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到郑州市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可以通过市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为优良信用者提供更多便利

《方案》提出,要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在郑州市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市民联合激励工作,对符合认定标准的诚信市民提供乘坐公交、地铁、借阅图书等多方面的优惠补贴。各级人民政府要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严重失信个人将受联合惩戒

与此同时,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信用服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

此外,《方案》还对加强个人信用权益保护、加强个人诚信教育等重点工作进行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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