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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找不到卖家无法维权 消费者诉网站被驳
2014-04-10 10:00: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网购者田某将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田某因无法找到实际的卖家,导致无法维权为由要求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网购者田某将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田某因无法找到实际的卖家,导致无法维权为由要求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田某通过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网站选购了一款摩托车,并按规定先支付了运费,之后却杳无音讯。由于无法找到实际卖家,田某遂以不能提供经营者姓名致其无法维权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2013年8月,田某在名为“马可波罗网”的网站上看到了一条文字广告——“全新原装摩托车只卖千元”。他点击这个文字广告后,进入了一个销售摩托车的网站,并选中了一款本田摩托车。其与该网站的营业部联系后预付了300元的运费,到货后再支付余款,但田某称并未收到摩托车。

据了解,北京搜斗士公司旗下的马可波罗网是一个采购的搜索引擎。一些销售产品的公司可通过马可波罗网发布产品信息,并通过该网寻找产品和供应商。该公司认为,其网站对所有访问和使用该网站的用户尽到了警示、告知等义务,并对免责事由进行了提醒。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田某不服,向市一中院上诉。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田某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该购买合同的最终履行结果,而搜斗士公司已在网站中尽到了警示、告知的义务,且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对网络上大量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审查的能力,本身不存在过错。因此判决驳回了田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孔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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