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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将入“黑名单”
2017-05-11 08:47:06 来源:法制日报
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非法雇佣童工、辞退怀孕女职工、肆意剥夺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不按时发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均要被纳入诚信“黑名单”。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依据该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企业劳动保障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确定A、B、C等级,并根据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非法雇佣童工、辞退怀孕女职工、肆意剥夺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不按时发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均要被纳入诚信“黑名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与工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在评优评先、招标、公司上市等方面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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