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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
2020-06-19 09:12:10 来源:信用中国
《阜阳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提出探索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推进重点领域联合惩戒和加强区域城市信用合作等措施,深化与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

日前,《阜阳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提出探索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推进重点领域联合惩戒和加强区域城市信用合作等措施,深化与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

依据《要点》,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方面,阜阳市将探索区域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共享,强化对相关失信主体的共同约束;推动区域商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通、奖惩互助;搭建纳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签署纳税信用合作备忘录,实现跨区域涉税信用信息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互认、联合激励措施共用。

推进区域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方面,将积极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以及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等,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加强区域城市信用合作方面,将加强区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间信用信息共享、重点领域奖惩联动,不断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参加长三角城市群信用合作专题会议;探索对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跨区域行业惩戒和跨区域多领域联合惩戒,探索信息跨区域共享机制;加强与上海徐汇区、南京、苏州、杭州等地的交流合作,推动与各地区的信用评价机制、标准、结果互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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