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务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构建“有诺必践、取信于民”的诚信政府,通过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诚信教育、选树典型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政府和公职人员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政府公开、公平、诚信、清廉的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培育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方案提出,每年结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把6月作为石家庄市政务诚信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政务诚信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范围为市、县、乡各级党政机关,所有公职人员及履行公务人员,包括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人员及行政服务和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人员(包括公益岗、劳务派遣等)。
全员开展政务诚信承诺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组织所有公职人员及履行公务人员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承诺做到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清正廉洁,切实把诚信承诺作为政务诚信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环节,强化诚信承诺的仪式感和严肃性。签署的政务诚信承诺书要于每年6月14日前,通过“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全量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集中开展一次“诚信大讲堂”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将以“诚信服务、执政为民”为主题,结合部门职责,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团日活动、党团课教育等为载体,集中组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宣传普及诚信知识,加强公职人员及履行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
开展诚信政府(机关)创建活动。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诚信型”政府及机关为目标,突出诚信主题,开展诚信政府(机关)创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通过推行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等,简化办事环节,优化行政流程,全面提升政府效能。
开展“政务诚信之星”选树活动。通过挖掘守法诚信、服务优良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事迹,培树先进典型,择优推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诚信观,自觉践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宗旨。
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标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此活动,既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体现了石家庄市建设“诚信服务型”政府的决心,也是以信用促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浓厚氛围、建设诚信石家庄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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