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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成启动城市管理领域联合惩戒机制
2017-08-28 10:33:08 来源:齐鲁晚报
明确对城市管理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和企业实施九大项惩戒措施,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近日,山东省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发改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荣成市支行、金融工作办公室、信用办、文明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荣成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个人和企业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明确对城市管理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和企业实施九大项惩戒措施,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的对象。列入荣成市城市管理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行为包括:违法建设被实施强拆的,或被法院强制执行罚款、无照经营游商两次(包含)以上被查处等14项。

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各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将联合惩戒对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通过“信用荣成”网站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通过信用“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市级新闻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禁止参与评先选优,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限制获得相关荣誉,或者撤销其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停止执行相关财政性资金支持,或者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推动各金融机构将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情况作为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培训等9项内容。

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过荣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各有关部门提供城市管理领域联合惩戒对象相关信息。联合惩戒的效力期限原则上不低于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两年,实行动态管理模式,被联合惩戒的个人和企业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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