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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出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2017-05-12 09:43:31 来源:台海网
不良信息:社会组织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章程及有关服务承诺等,这些负面影响会被记录在案。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负面信息,也会被记录下来。

据报道,福建省厦门市目前有社会组织4000多家,今后,它们要按“红名单”和“黑名单”分类,优奖劣罚,社会信用不好列入“黑名单”的社会组织将会面临惩戒性措施。近日,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前不久出台。

根据三方面信息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办法》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并予以记载建立。民政部门将根据这三方面信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

社会组织如果遵纪守法,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荣誉认定,或者评估中获得较高的评估等级,民政部门会把这些良好信息记载下来,并将这些组织视为社会信用良好的组织;但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章程及有关服务承诺等,这些负面影响会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不良信息记录在案,这些社会组织也将被视为社会信用不良的组织。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负面信息,也会被记录下来。

推行“红黑名单”

奖优罚劣对外发布

厦门市将建立和推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社会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纳入“红名单”,社会信用不良的社会组织纳入“黑名单”,奖优罚劣,并向社会发布。

“红名单”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以上的,将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优先推荐获得各类表彰和奖励。

“黑名单”里的社会组织会面临惩戒性措施,民政部门将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并加大财务审计和行政检查的力度,限制或取消其参加公益招投标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接政府授权或委托事项、获取专项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等。

此外,厦门市还要建立失信社会组织联合惩戒制度,必要时民政部门可会同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对失信的社会组织进行联合惩戒。

【提醒】

这些信息将被记录

良好信息:社会组织如果遵纪守法,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荣誉认定,或者评估中获得较高的评估等级,民政部门会把这些良好信息记载下来。

不良信息:社会组织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章程及有关服务承诺等,这些负面影响会被记录在案。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负面信息,也会被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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