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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印发方案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2017-03-28 09:21:33 来源:江西文明网
江西省南昌市近期印发了《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纳税信用级别高的纳税人可获多样性金融服务。

为守信者实施便利服务

南昌将建立完善各类主体信用记录,推动市场监管、税务、安全生产、食药监、交通、环保、邮政管理等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应根据分类管理和便民服务的原则,制定相应便民服务办法或工作规程,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税务部门联合银监部门、金融机构,拓展银税合作新方式,为纳税信用级别高的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多样性金融服务。  

此外,南昌将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南昌市信用办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惩戒重点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不开发行为、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个人信用可及时修复  

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南昌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其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或者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 

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飞机、乘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先诊疗后付费、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南昌将推行市民卡和个人信用积分制度,开发“数据-模型-场景”的创新个人信用产品,将市民个人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计入市民卡。

南昌还将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联合惩戒措施的发起部门和实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台相关工作规程,明确各类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限,制定信用信息异议、投诉流程。通过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修复个人信用,处理异议申请或投诉,及时更正或撤销。因错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损害有关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其信誉、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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