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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不诚信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2017-03-21 09:03:03 来源:西安晚报
陕西省将在政务、商务、社会、环境等领域全面拓展诚信建设,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提高失信成本。预计到“十三五”末,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率将达到90%以上。

记者3月15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陕西省将在政务、商务、社会、环境等领域全面拓展诚信建设,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提高失信成本。预计到“十三五”末,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率将达到90%以上。

政务信用

将建公务员诚信档案

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布《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陕西省将加快《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将把诚信施政的理念和信用管理机制引入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推动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及相关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今年起,陕西省各级政府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陕西省将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情况、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都将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此外,陕西省还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失信记录,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惩戒。大力查处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等行为。  

商务诚信

违法失信影响恶劣将禁入市场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市场主体要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信用承诺。信用承诺和践诺情况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陕西”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在办理行政审批等事项时,主管部门将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开放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绿色通道”;对于违法失信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恶劣的,将依法公开曝光,列入诚信“黑名单”,直至禁入市场。

陕西省将重点强化食品、药品、消费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用监测和失信治理,将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与政府、市场、社会联动的信用奖惩机制,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社会诚信

推行个人信用积分管理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构建全省统一的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将把违法违纪、违约拖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职业道德和违背公序良俗等不诚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将推行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动态计算个人信用积分。今后,信用积分高的人员,将可以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求职就业等经济社会活动中享受优先、优惠及各类便利政策。此外,我省还将及时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推行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和落实行业禁入制度,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在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方面,陕西省将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规范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环境守法诚信

失信主体将受联合限制

环境问题事关民生。“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加强对环境法规执行的信用监督,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并完善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信息公开制度,将把政府、企业、个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作为重要信用评价内容。

陕西省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承诺、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失信曝光和惩戒力度。通过统一平台发布企业的环保行政许可、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

将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嵌入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对失信主体,视情节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上市等各方面依法联合限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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