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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药生产经营信用A级者将获激励
2017-02-27 08:53:30 来源:中安在线
据悉,食药监管部门对符合联合激励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动态管理,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从联合激励名单中撤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相关部门也会及时停止实施激励措施。

守信者将受益,失信者将受限。记者2月24日从省食药监部门获悉: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转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税务等领域信用A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经食药监管部门和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联合激励对象实行具体激励措施。

信用A级的企业获哪些激励?

《通知》明确,联合激励的对象为连续三年在食品药品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和在税务等领域信用A级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通知》,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食药监管部门将在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检验等事项中依法依规予以激励。

具体的激励措施有5项,包括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情况下,依法依规优先办理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备案等手续,通过“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设立对外咨询优先通道,对于纳入联合激励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在相关业务单位对外咨询时,通过设立优先通道,予以优先解答,指导企业办理相关工作;除有因检查和计划安排外,不再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推荐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重点项目申报、竞标、享受政府补贴及评优评奖等;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和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联合激励工作的宣传力度。

信用激励实行动态管理

据悉,食药监管部门对符合联合激励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动态管理,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从联合激励名单中撤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相关部门也会及时停止实施激励措施。 安徽省食药监局介绍,只有连续三年在食品药品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和在税务等领域信用A级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方可享受联合激励措施。如果食品药品企业但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行贿、逃税偷税等行为,都可能被列为失信企业,将面临着联合惩治;这就要求企业要自觉对照各项要求,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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