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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恒山: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是诚和信
2020-04-28 09:32:36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但单靠政府是难以做到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的,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对于社会与企业来说,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是诚和信。

核心提示:对于社会与企业来说,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是诚和信。所谓诚,就是要诚恳待人、诚实做事,不弄虚作假、不偷奸耍滑;所谓信,就是要遵守信用、维护信誉、遵守契约,公信力强,可信度高。我们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如果社会和企业没有诚实信用,就不可能有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自然也就不会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因此,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把自已置身于营商环境的建设之外,只有共同努力才有不断优化的生产经营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需要强调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2019年12月27日,“一带一路”商业文化建设峰会在广东珠海举行。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秘书长范恒山教授受邀出席会议并做《从五个方面着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发言,现将全文刊发如后。

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于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的状况。具体一点说,营商环境关系到投资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活跃度、资源要素的流动性与聚集度、国家和区域的成长性与创新度。因此,营商环境建设十分重要,各国各地区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 上表现为营商环境的吸引力或感召力。

近些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依托,以世界银行年度《全球营商环境报告》评价为契机, 盯住解决具体问题下功夫,营商环境的改善取得明显进展,在世行报告中的排名不断前移。在这个基础上,国务院专门颁发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和更优状态。

的确,营商环境建设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尽管国际排名不断前移,实际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应该看到这方面存在的持续改善的潜力:虽然总体状况在向好变化,但各个地方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世界银行报告所选取的样本地区是北京和上海,而它们代表着我国地区的差不多最好的管理水平;世行评价指标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比较全面的反映地区的实际情况;一些不直接体现为营商环境却深刻影响着投资经营活动因素,还没有纳入观察视野和工作范围。而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要稳定经济增长,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关键性的保障条件。因此,我们应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下更大的功夫。

从现有基础和发展需要一体考虑,下一步应从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营商环境优化既要面向外商外资,也要面向内商内资。在我国,营商环境优化是基于对外招商引资立论和着手的,直到今天,一些地区在主体上仍然侧重于外商外资。这不仅体现在编制的各种发展规划中——在这些规划中,营商环境建设总是与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连在一起,而且也实实在在的体现在具体的操作之中——管理者对外商外资往往会“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而那些以吸纳外商外资为主的产业园区和创新园区,其政策往往会更优惠一些、体制机制也往往会更灵活一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体制建设的状况已与改革开放的初期已有很大的差别,支撑经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与市场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论是基于完善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还是建立现代经济的现实需要,抑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都需要保持市场体制和政策法规的公平公正性,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能再对任何一类市场主体实行超国民待遇,搞异乎于一般的特殊照顾。因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公平正义为基准而面向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面向全社会。作为一种动力和导引,同时也作为一种有效的操作路径,可以把握国际最好做法、按照给予外资外商提供最好服务的标准来一体优化营商环境,使面向全社会的营商环境能以阶段性最优状态得到建设和呈现。

第二,营商环境优化既要立足于改进具体工作事项,又要着眼于创新整个体制系统。一般的道理是,工作抓的越具体,也就越容易走向深入、越能够见到实效。世界银行在评价各个国家和地区营商环境状况时,选取了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产权登记、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合同执行、破产办理10个方面的指标,在这个基础上,我国一些地区又根据实际需要确立了一些改革具体事项和评价指标,抓住这些具体事项进行改革,并对照最好水平加以比照完善,不仅使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也直接解决了现实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从战术层面说这是一种各个击破、直逼中心的做法,效果比较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强化这方面的探索。但与此同时,要知微见著、以小博大,以具体工作为牵引,顺藤摸瓜,一直深入到最核心层面,找出最关键环节,立足于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一系列具体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系统性体制的一种反映,实现了体制系统的整体优化,就意味着从根上解决了问题,这是一种治本的做法。把抓具体事项与创新体制系统整体相结合,不仅实现了治标和治本的统一,也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双向迎面推进,能够实现事半功倍和釜底抽薪的效果。

第三,营商环境优化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又要实行目标导向。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具体问题就是实际需要,也是切身感受;而对于政府来说,具体问题就是现实抓手,也是优化方向,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要正视问题。不仅如此,政府还要自觉把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内容放置于投资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严格挑剔之下,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收集批评意见,吸纳有益建议。把社会上的各种不满情绪作为工作改进的重点。与此同时,要运用更宽视野,超乎当前需要、把握长远发展、紧扣基本目标高标准建设营商环境。除自身努力外,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动态把握和对标世界最好水平,在工作中及时跟进与借鉴;二是将本地区置于与其它地区积极竞争的倒逼状态下,在比较中找不足,在竞争中图超越。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种目标选择,政府在制度规则建设和政策方针制定上要力求做到“四可”,即可把握:没有模棱两可、没有此同彼异,没有题外话、没有意中义;可衡量:内容清晰、界限清楚、赏罚分明,自可对照确定、无须答疑解惑;可预期:前后一致、不朝令夕改,稳定透明、不夏秋各异;可信赖:必依程序公开办理,无须违规暗箱操作。有了这样的营商环境,投资者、创业者必然会安心、放心、舒心和痴心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营商环境优化既要找对路径,又要把准方向。这些年,各地结合实际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在减政放权方面,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实行“一网一门一次”政府服务等;在规范管理方面,实行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在优化服务方面,实行大规模减费降税、努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依托数字信息技术、提高审批效率等,优化营商环境要努力巩固和扩大这方面的成果。但路径的选择应与方向的把握统一起来,不应陷在就事论事的思维中,也不能导入攀比讨好的窠臼里。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对投资经营者来说,既需要具体事项办理上的便利,更需要大是大非问题处置上的公正透明。因此,具体路径的选择要符合正确的方向和公平的规则。基于明晰大是大非问题和克服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在方向上应把握这样一些基本原则:重点不在于“松”而在于“公”,该管的决不能弃之不管,但实施管理一定要公平公正。重点不在于“少”而在于“准 ”,哪些该管、哪些该放应当科学准确,并不是清单所列管理事项越少越好。重点不在于“惠”而在于“信”,不是给的优惠政策越多越好,关键是要通过努力确立社会信用、坚定创业信念、稳定投资信心。

第五,营商环境优化不仅要依靠政府努力,也要发挥社会能量。营商环境的优化,窄一点说是围绕企业运行全过程开展的,宽一点说则是围绕整个社会的创业创新创造来进行的。这意味着,它所涉及的决不是几个具体事项和工作指标,而是关联到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然如此,优化营商环境就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考虑到营商环境主要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体制机制的因素和条件,涉及的根本问题是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所以政府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可以说是诸多矛盾中间的主要矛盾。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既要起推动引导作用,更要起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革自已的命。但单靠政府是难以做到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的,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对于社会与企业来说,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是诚和信。所谓诚,就是要诚恳待人、诚实做事,不弄虚作假、不偷奸耍滑;所谓信,就是要遵守信用、维护信誉、遵守契约,公信力强,可信度高。我们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如果社会和企业没有诚实信用,就不可能有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自然也就不会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因此,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把自已置身于营商环境的建设之外,只有共同努力才有不断优化的生产经营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需要强调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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