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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屡屡失信,终尝恶果
2018-07-23 09:01:48 来源:人民日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欠钱不还是私事,不要以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是小事,失信的代价可能是失去人身自由。

“王智勇,因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现在对你司法拘留。”7月18日,拖欠数百万元欠款,东躲西藏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智勇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至此,这一身负四债的“老赖”终于被抓获,所拖欠的款项也有望得到清偿。

2012年初,北京智联文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向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称,2011年底,公司发现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王智勇以备用金、工资等方式将公司收入全部取走。事实上王智勇属于私自将公司收入全部侵占。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王智勇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12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智勇并没有履行。

此后,北京智联文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又到法院起诉称,该公司名下原有一辆以174800元购入的马自达轿车,王智勇在没有通知公司、也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于2011年12月27日将该车变卖,并将卖车款项私自侵吞。在法院审理时,王智勇承认了偷卖车辆的事实,表示愿意与智联文通公司协商解决。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智勇于2014年7月23日前赔偿原告北京智联文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然而,这一次,王智勇仍然没有履行。

不久,王智勇又在一起房屋买卖中与人发生纠纷。2013年1月,在将北京朝阳区塔营北街的一处房屋卖给贾某后,王智勇反悔,想以更高价格卖给他人。经过中介公司协调,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但王智勇在退还了部分房款后,又称自己“没钱”了。贾某诉至北京朝阳法院,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王智勇给付贾某购房款及赔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然而,王智勇依然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书。

2014年8月13日,三案缠身的王智勇被北京朝阳法院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他并没有考虑如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反而玩起了“赖”字诀。

法院调查发现,王智勇有一套“两限房”,于是立即到房屋登记部门对该房产进行查封。然而,这套“两限房”后被王智勇以24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雷某,但雷某过户时发现房屋已被查封,没法过户,于是诉至北京朝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王智勇当即表示承认该房无法过户,愿意赔偿雷某本息240余万元。可这一次,王智勇签下的调解协议书,又一次成为空文。雷某支付给王智勇的240万元瞬间被王智勇转移,账户再次被清空。不仅如此,王智勇还玩起了失踪,法院打电话不接,申请执行人约谈不见,整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身负四债,欠款数百万元,被列入失信黑名单4年之久,王智勇东躲西藏,以为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其实,北京朝阳法院的法官一直在研究如何惩治这样的“老赖”。

“王智勇曾狡辩,认为自己不履行的是调解协议书,不是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不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因此非常嚣张,不仅拒绝接听法官电话,而且拒不到法院说明情况。其实,经法院认定的调解协议书具有与判决书、裁定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判决书、裁定书相比,调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当面答应还款,转头就翻脸,具有更强的欺诈性,性质更恶劣。”法官于洋说。

在带回法院做完谈话笔录后,法官对王智勇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并搜查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刑事责任。“还是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欠钱不还是私事,不要以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是小事,失信的代价可能是失去人身自由。”法官助理张凯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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