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去年查办各类化肥质量违法案件3845件
眼下正是农耕时节,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推进化肥产品质量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查处化肥产品质量执法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化肥产品质量执法工作成效,发布典型案例,并介绍2026年农资产品监管执法工作部署。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化肥产品质量事关农民增收,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介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紧盯行业乱象和质量短板,严厉查处化肥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不符合生产许可准入要求,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化肥质量违法案件3845件,罚没金额514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0件。
据介绍,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守护消费”铁拳机制,印发《关于强化2025年化肥质量执法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化肥产品质量执法工作,加强公开发布典型案件,形成有力警示震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类、重点环节,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执法协同、联合办案,并通过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案件协查功能,实现全国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平级跨区域协查和辖区内纵向贯通,形成全国跨区域执法协查“一盘棋”格局;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坚持执法中普法,采用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召开化肥行业协会和企业座谈会,督促化肥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管控制度,紧盯“忽悠团”和“游商”等重点群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年来在化肥打假方面成效显著,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有力震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积军表示,近两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查处化肥案件690余件,实施行政处罚10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件。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组织指导下,该局查处一批化肥产品大案要案,先后查办了都安“10·18”、横州“12·8”、上林“1·28”等大案要案,其中联合多部门查办的都安“10·18”案打掉犯罪团伙一个,查获不合格复合肥料1945.38吨,起诉27人,12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年来持续开展农资领域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艳玲表示,近两年,全区立案查处农资领域案件300余件,货值金额2794.7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8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65.8万元。先后查办“巴州12·30”“阿克苏3·25”“乌鲁木齐6·24”等大要案件。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查办的“库尔勒北洋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打掉10人以上跨省犯罪团伙1个,涉案化肥达2330吨,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集中体现了该局在农资打假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执法作风。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于稳定粮食生产、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嵇小灵表示,农资质量事关农业根基,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当前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屡禁不绝,一些经营主体打着“新型肥料”的幌子,夸大功效和虚假宣传,违规生产并通过线上销售假冒劣质肥料产品。针对这些问题,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