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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08-03   方 先生 投诉 爱婴岛
2011-06-19 21:51:13 在爱婴岛网上商城购买了4套美赞臣安婴儿A+无乳糖婴儿配方奶粉400克*12,当时网页写的非常清楚是400克*12 爱婴岛于6月20日发货,收到货打开看后只有4听,发货单购物小票写的非常清楚是美赞臣安婴儿A+无乳糖婴儿配方奶粉400克*12 ,当时拒收了此速递商品, 之后马上致电爱婴岛客服,客服回答解释的是五花八门,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400克*12 12是代表表月份,,有的客服甚至回复说12是系统自动添加上去的(那既然自动可以添加上去,为何又不按添加的实际来发货呢?)有的客服说是他们失误打错了,有的客服说是代表装箱规格一箱入12听,既然说是一箱入12听那就按照12听来发货,既然是商家失误就必须承担责任,不可能让消费者来承担,因为我们已经付款订单生成发货,订单将已经受法律保护,事情发生后爱婴岛去掉了400克*12标题,既然是自己写的正确又何必更改呢,严重欺骗消费者!! 我是支付宝付款的,现在都一个多月,爱婴岛仍未帮我如何处理此事情,总是推脱歪理解释,支付的500元现金也已经在爱婴岛一个多月了, 前不久爱婴岛也出现过此类的失误,是一元湿巾事件,最终爱婴岛是取消订单不发货,不发货的赔偿200无限制现金券, 现附上交易截图凭证及发货单,麻烦跟进报道下卑劣的爱婴岛商城,不按照中国的合同法执行 合同法规定如果是重大误解,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商家单方面作出的行为,实际是违约行为,应根据我国合同法,如果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当包括消费者復约可能获得的利益,又不开具发票,只有销售单,偷税漏税严重欺骗消费者。 非常卑鄙的爱婴岛商城,自己的错误都不敢承担责任,态度还非常蛮横,在315工作人员调解的时候都还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谢谢! 我的联系电话是:1*********55 .133********15 方生 爱婴岛商城联系资料: 服务时间:9:00---21:00 客服热线:400****-111 邮箱:40******111@baby.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华路105号国际电子商业产业园1栋801室 谢谢!
  • 投诉编号:8476
  • 投诉类型: 虚假信息
  • 投诉网站的名称:爱婴岛
  • 投 诉 人:方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08-03 12:08:07
  • 所购商品或服务:美赞臣安婴儿A+无乳糖婴儿配方奶粉400克*12http:/
  • 网友诉求:一是按描述的400*12发货给我,二是书面赔偿道歉赔偿1000元
  • BCP已于2011-08-03 16:59:33 将此投诉转交给爱婴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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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