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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07-02   朱 女士 投诉 淘宝网
我购买了货品以后 3天之后快递公司的网站显示货物已经送达 并已经签收 但是实际是我并未收到货物 我多次联络对方卖家、快递公司 他们都说货品是由我妈妈签收的 但是从未拿出过签收的单据给我核实过 等10天之后 根据淘宝网的规定 自动完成了交易 我的钱从支付宝直接划账过去。。 我由于没有收到货物 于是申请了淘宝的维权 也给了对方差评 对方不同意维权申诉 并且开始肆意诋毁我 下面是他们在维权申诉中的留言: 被维权人(呵呵也也)的留言: 我们这么大个店铺 不会因为几十块钱 找这个麻烦,但是公道就在那里,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快递包裹弄丢了,我们处理过多少,不差你这一个了,没必要为了几十块钱自己丢人,亲 确实有没有签收了,大家都和清楚,不要把话说的那么难听,说实话,就算你真签收了,说没收到,我们送你几十块钱都不算什么的,但是今天你要这么说,那么就要公道更明亮些吧,我们也不怕这个麻烦了!!!!!!!!!!!!! 给个差评威胁我们也可以了吗? 告诉你我们不怕,小人见多了。 被维权人(呵呵也也)的留言: 亲 您最好去搞搞大了呢,给我们宣传下,这边我们已经叫圆通再次跟我们复印件上传了,亲请您把您的情绪不要放错地方了,快递不是我们开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帮您去核实,快递要是是我们开的,那么懒您那几十块钱 我们很开心,问题不是我们开的,有智商的人 都不会来怪罪我们的,亲您去宣传的时候 明理的人会知道的,任何事情都在于证据,而不在于您的凭空想象什么模仿笔记之类的, 我们有着几十万的顾客,有些顾客不满意很正常,我想要是几十万的卖家评论您,也许您糟糕到不行了,哈哈!!!
  • 投诉编号:8110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朱 女士
  • 投诉时间:2011-07-02 11:07:36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item.taobao.com/item.ht
  • 网友诉求:要求对方上传所谓的我妈妈签字证明的快递单据 如果提供不出或非本人签收的话 要求退还货款
  • BCP已于2011-07-04 12:53:03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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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