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2016-01-26
何
女士
投诉 翼支付
15年12月22日上午8点半我的翼支付转账6元时被冻结(未提前告知,之后也无联系),还是本人主动用本机拨打400电话询问,在核实身份证及姓名并确认本人操作后被告知:系统自动检测我账户有风险所以冻结,后再次拨打电话要求开通未果。次日,发现本人手机已被‘禁止登陆’翼支付,为此本人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至今已1个多月,期间陆续接到翼支付电话,要求本人提供一些奇怪的证明:如银行账号(曾经绑过,但早已解绑)、本人持身份证照片、去省里打张我的工作证明等等无理要求,实在让我无法接受。因为该翼支付账号开通时已经过高级实名认证,当时就已提供身份证正反照片及相关资料,现在为何要再次提供,实属刁难用户,要求无条件解冻。并且我认为:1、要求提供的信息均为个人隐私,翼支付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无权索取;2、转账6元就无故把我账户冻结,只说系统检测有风险,请问系统是如何检测的?我需要有相应的判断原则和记录日志;3、翼支付以安全的名义,无故冻结本人账户,并且一直不予解冻,有非法滞留用户资金的嫌疑;4、没有任何提醒就冻结账户并向用户索要个人信息,严重侵犯公民知情权、财产权和隐私权,并让人怀疑是不是资金被挪用了;5、客服人员针对投诉人要求置之不理,公司高层一味不理会用户要求,属于不作为;6、最大的质疑,翼支付是否有冻结个人资产的权利。 至此本人账户已冻结一个多月,内中2500元一直无法使用,已影响到我日常缴费(缴电话费及电费),在此本人要求:1、无条件解冻此翼支付账户;2、解释冻结原因,必须提交冻结此账户风险证明;3、赔偿冻结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4、责令翼支付正式书面向本人赔礼道歉。
- 投诉编号:41938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翼支付
- 投 诉 人:何
女士
- 投诉时间:2016-01-26 10:01:27
- 网友诉求:1、无条件解冻此翼支付账户;2、解释冻结原因,必须提交冻结此账户风险证明;3、赔偿冻结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4、责令翼支付正式书面向本人赔礼道歉。
- BCP已于2016-01-27 11:42:42 将此投诉转交给翼支付。
您好,关于关闭账户付款及提现功能用户翼支付账户问题, 我们在《翼支付服务协议》中说明如用户的操作存在交易风险,我们会对用户账户进行限制。具体为《翼支付服务协议》第五条 翼支付使用规则:为控制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翼支付公司可对您的享受的翼支付服务进行一定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支付账户的充值、消费、转账及提现等服务。
另外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支付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三十一条:支付机构应当按规定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因此需提供资料进行验证。我部于2016-01-23 14:39:26联系015306556155女士,客户不同意上传证件建议客户需要解冻时重新致电客服热线客户同意,暂无法落实账户安全,账户暂不能开通账户付款及提现功能.请知悉,谢谢.
2015123110595771306525、2016010513454427196737、2015122208435462930921
解决时间:2016-02-03 17:35:24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