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2015-07-19
陶
先生
投诉 翼支付
7月17发现本人手机号13327827411绑定的翼支付账户无法使用,拨打4008011888后才知道账户被冻结,客服人员称该账户存在高风险操作已被冻结,具体问存在什么风险,客服人员答不上来,但要求本人提供手持身份证、身份证正反复印件、绑定的银行卡正反面照片。在冻结时候我并未绑定银行卡,并且在创建翼支付的时候已经进行了高级实名认证并且上传了身份证信息,现在为何要再次提供?同时我还提出以下质疑,并要求无条件解冻:1、翼支付对充值、转账等都有明确的日、月、笔数上限规定,如果超限系统会拒绝,因此用户不能超范围操作;2、账户没有的频繁转账、充值后马上转账等操作。3、翼支付网站、手机客户端上无说明什么样的动作是属于风险操作,也无冻结账户相关警示、提示等,直接冻结账户导致资金使用受阻,严重侵害用户利益。以上问题翼支付公司不对高风险界定进行解释,也就是不说明该账户为什么被冻结,也不解释为什么简单粗暴直接冻结账户而没有任何预警,且在账户冻结后也没有通知本人。本人所有的充值及转账等操作都是在翼支付允许的限度内操作的(超出限额无法操作),翼支付在未告知何为高风险的操作的前提下,以客户操作存在高风险为由擅自冻结客户资金,严重侵犯公民知情权和财产权。翼支付公司应立即将本人账户解冻,给个说法!
昨天上午已经上传了手持身份证信息和申明,为什么到现在还在冻结。
- 投诉编号:38820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翼支付
- 投 诉 人:陶
先生
- 投诉时间:2015-07-19 02:07:30
- BCP已于2015-07-20 11:09:32 将此投诉转交给翼支付。
我司于在2015年12月27日20:08:12 13390789994 先生 提供给客户的处理方案:致电跟用户核实用户表示2015-12-23 10:16:58的两笔100.00的话费充值不是本人操作,被充值号码是:18067958972,用户表示不认识这个号码,建议用户查杀病毒,修改密码,提供本人手持,用户同意,用户邮箱地址627361882@qq.com ,询问用户什么时候提供本人资料,用户表示明天或后天,建议用户不确定资料提供的时间,建议用户资料提供过来致电告知我司为其跟进处理,用户同意接收,请知晓,谢谢。
解决时间:2016-01-21 19:02:30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