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5-03-15
李
女士
投诉 淘宝网
我在2015年3月11日晚与上述淘宝商家交易。此人花言巧语让我私下转账,我本来也不相信,但是他说他们是五年老店,不会骗人。所以当日20::24分给其转账1500元。直到今天打电话打到陌生电话,方知受骗。附上对方银行账号:621785*********0563(中国银行) 账户名:李伟微。其余证据是旺旺聊天记录。淘宝旗下系统。
淘宝未履行核实信息的职责,也是造成我损失的重要原因。
- 投诉编号:37177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李
女士
- 投诉时间:2015-03-15 02:03:31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2.9.217.qnOzoh&id=44109089726&_u=feu6kg84fa5
- 网友诉求:1.要求淘宝从其10000元现金中折抵,返还1500元现金;2.若上述条件无法达成由淘宝承担未经核实信息的责任,按广告法赔偿1500元
- BCP已于2015-03-18 09:59:25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