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2015-01-24
傅
先生
投诉 翼支付
本人于2014年12月15日在翼支付注册账户,成功后先后从自己银行卡往翼支付账户上转入1002元,准备以后使用。2015年1月23日,我准备用翼支付往自己手机充值话费,(这也是我自从注册翼支付后第一次用于消费)。可结果却出人意料!翼支付提示我的账号不能充值。我立即联系翼支付客服,回答说是因为我的账号被冻结了!我还一次没用过呢,就给我冻结了???我追问为何冻结,说是因为我的账号异常。又问如何解冻,让我手拿自己银行卡拍张照片,银行卡正反面也拍张照片,再填一张自己收入合法的证明文件,三样东西备齐才能解冻。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无耻要求!我第一时间严词拒绝!!!特在此投诉:1,本人在翼支付账户上存入1002元后,这是第一次使用翼支付,中间从来没有用翼支付消费过,怎么我的账户就异常了?我这里账户显示1002元都在就是不能使用,请问异常在哪里?
2,连着两天客服回复都是要让我准备三样东西后才能解冻。我为什么要准备这些东西?我第一次使用就冻结我账户,是你们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不能使用,为何要让我们来提供这些东西???是我的原因造成的吗???
3,冻结账户为何不事先告知用户。客服说我账户异常,为何不当时和我联系?账户异常在哪里?为何也不说?在没有和我电话、短信告知的情况下就擅自冻结我的账户,为什么???在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冻结账户,这样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负???
4,只说账户异常,所以冻结。请问我的账户异常在哪里?我从来都没有使用,也没有消费,这次是第一次使用,账户显示1002元都在,请问:我的账户异常在哪里?????????
5,你们当初能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就擅自冻结我的账户,为何现在就不能直接解冻?为何在我和你们反映完了,也能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也使用的是本人手机,密码也正确的这些情况下还不能解冻?为什么???为何就要上述那三样我的个人信息?我的那些个人隐私信息为何要给你们?你们到底是要干嘛???
6,翼支付涉嫌挪用消费者账户金额。根据本人查看所有投诉翼支付的消费者的留言,基本和我一样,都是无缘无故的冻结账户。然后再让提供三样东西解冻。由此可以看出:这里面肯定有黑幕!冻结你几天,发现了再让你提供三样东西再几天,然后肯定还会再告知多少个工作日解冻,这又是几天,大家看看吧,这样折腾下来,最快也得半个月左右(前面我看到一投诉案例,从开始投诉到解决问题,整整一个月)。到现在大家可以看出些这里面的猫腻了吗?我个人看法是翼支付在挪用消费者的账户金额!!!在他处赚钱!每天全国不知道都有多少翼支付的消费者账户被冻结,再十天半月的再解冻。这全国冻结的肯定是笔不小的数目,再来个十几天。看看吧,一个大家都知道的简单的理财就能让大家自己知道赚多少了?何况还有我们大家不知道渠道,我这样的分析,大家都看看,都细细想想。翼支付完全有可能这样做!
所以,本人在此恳请信用平台积极跟进,解决我我们的投诉。也恳请信用平台对我提出的对翼支付的挪用消费者金额的怀疑向工信部及审计、监察部门及时反应情况,彻查翼支付。给我们广大消费者一个明白。
- 投诉编号:36705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翼支付
- 投 诉 人:傅
先生
- 投诉时间:2015-01-24 07:01:54
- 网友诉求:立即解冻本人账户!同时赔偿账户里相同金额!!!
- BCP已于2015-01-26 11:43:31 将此投诉转交给翼支付。
您好,由于客户翼支付账户13999829300存在安全风险,故进行了冻结。我司在核实用户交易情况后,核实到用户符合解冻资格,并马上解除冻结。并于2015年1月28日19:00:21回复用户,告知用户已为用户解冻处理,用户表示暂时无异议
解决时间:2015-01-28 19:12:15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