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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4-12-29   孙 先生 投诉 淘宝网
双十二购买的手机,给员工发福利,以前都是在黄牛手里买,这次想着自己抢吧,抢到了,一直不发货,20日致电淘宝客服,淘宝客服说帮我联系下卖家,结果一直没结果,看淘宝双十二规定,所有双十二的商品,最迟要21日发货,想着再等等,结果一直到12.24卖家仍然不发货,期间多次旺旺联系卖家,卖家要么不在线,要么就是在线了,也不理人,都是自动回复,发站内信也不回,24日晚再次联系淘宝客服,这次联系到专家客服,专家客服处理还是很给力,说马上联系卖家,果然,一会卖家就给我电话了,卖家的负责人说,他们有规定,一个地址,一个联系人,只能发两台,说网页上有写,我问他,你不发货,为啥不告知我?我期间旺旺上联系你们,你们也不答复,卖家说给我旺旺留言了,说21日的时候,给我旺旺留言了,我从来没收到。我说你要不是发货,我就投诉到淘宝,投诉到12315和中国消协,我损失了金钱,你损失了名誉和金钱,卖家有点害怕,说请示下领导,明天给我回电话,结果次日给我短信,说售后会联系我 ,等了一天,也没见售后联系我,我直接联系卖家,卖家说请示领导,说不发货,我只好退款。 昨天和今天我再次致电淘宝,淘宝的专家客服,也给我回了电话,明确告知我,淘宝并无一个地址只能发货两台的规定,既然在大家在淘宝这个平台购物,那么就要遵守淘宝的规定,淘宝并没有一个地址只能发货两台的规定,是卖家自己制定出来的,那么是不是以后卖家随便自己加个什么规定,买家和淘宝都要接受呢?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法,买家购买商品,购买成功,并且付款成功了,就视为合同成立了,卖家有什么权利不发货?这不是严重的违约吗?卖家说旺旺上通知我了,请拿出证据来!淘宝是讲证据的。 卖家是世界500强企业,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想奉劝卖家,既然是大企业,就拿出大企业的风范来,搞什么抢购模式呢?既然搞了抢购,又不发货,这不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吗?
  • 投诉编号:36455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孙 先生
  • 投诉时间:2014-12-29 07:12:08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hwhonor.taobao.com/?spm=2013.1.1000126.2.xsaIJ9
  • 网友诉求:5%的赔付,另外,由于卖家没有及时通知我,造成我资金在支付宝长达13天的冻结,给我相应的补偿。
  • BCP已于2014-12-30 15:46:50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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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