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投诉信息
当前位置 > 信用投诉 > 投诉处理正文
分享到:
【待解决】 2014-05-14   刘 女士 投诉 华为商城
3月25上午十点下单,晚上十点发现地址填写不正确,马上联系网上客服,其要求我邮件联系华为商城,24小时会有专人处理,26晚上十点无回复,而商品信息显示正在准备出库,再次联系网上客服,被告知网上客服无权修改,我应该联系电话客服(为什么25晚上不告诉我,那时候商品还未准备出库,延误最宝贵的修改时间),27日上午联系电话客服,说是商品当天出库了,会联系转运,要求我出转运费,我觉得是华为商城客服信息处理不当导致商品信息得不到及时更改,拒绝承担转运费,客服承诺会妥善解决。28商品到达错误地址,我致电电话客服,要求我不签收不拒收放顺丰快递两天,华为会联系转运事宜,我照办,31日却发现商品被安排拒收退回,4月1日华为签收了。期间无数次联系网上客服、电话客服、微博客服、刘江峰-荣耀,都是会尽快处理,请耐心等待(其中刘江峰-荣耀至始至终没有回复),然后再无回应。4月16日,我再次联系网上客服,确认华为不会故意拖延不处理希望客户自己申请退货,也确认华为处理订单时限最长不会超过15天,网上客服承诺会给我一个说法!结果19日华为外呼连续打电话都是直接要求我退货,第一次我拒绝,第二次拒绝并质疑,华为外呼客服的理由是上面的意思,她只是转达。20日,华为外呼再次打电话,这回是询问我是退货还是重新下单发货,最后我同意退货,要求我出运费,我没有拿到手机为什么要求我出运费,而且19日那个客服要求我退货都没告诉我!我再次拒绝退货,21日我坚决拒绝华为的退货要求!5月9日,查询时发现我的订单已经完成,订单页面记录是3月31日拒收退回,5月6日,本人签收!而物流页面显示我5月1日本人签收!我联系网上客服,告知我顺丰快递那边记录我5月6日签收,我投诉顺丰快递,顺丰打电话告知理由是仓库人员失误记录错了(试问,仓库人员有何资格不通知客户就签收他人物件,并且至始至终没有通知本人,而是查询商品时候无意间知道,这是侵犯消费者财物吗?假如商品真的重新到了当地,谁发货的?),会马上更改信息,然后,居然要求我到华为商城申请退货!!!顺丰快递什么时候变成华为的分部了,顺丰快递作为第三方公司没有资格插手客户私人事务!12号再次查询,发现还是显示我6号签收快递,再次投诉顺丰,说会更改记录,今天和华为联系,被告知,该单5月6日被拒收退回,我甚至没有签单,所谓的再次发货华为难道不知道(假如真有再次发货),客户没有签收就是订单未完成,为什么改成订单完成!至今,我手机没有见到,订单也显示完成,我的钱就这么到了华为!期间无数次承诺当天或者第二天会有人联系我,基本没有!华为仗着自己是大公司,肆意愚弄消费者(我至今弄不清楚我到底是5月1日还是6日本人被签收了),花费消费者的时间、金钱、精力,与其中国五百强名声不符,请问主管部门未我讨回公道,返还我购手机费用,以及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 投诉编号:33828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华为商城
  • 投 诉 人:刘 女士
  • 投诉时间:2014-05-14 10:05:20
  • 所购商品或服务:华为3C---http://www.vmall.com/member/order-00014032510414180119
  • 网友诉求:退回本金1086,赔偿一个多月来花费的话费、网费、工费
  • BCP已于2014-05-15 08:59:20 将此投诉转交给华为商城。
分享到:
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