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2013-12-14
叶
女士
投诉 厦门崇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可以放心的!
主要是长期要你代刷的 并不是欺骗你,我可以保证如果欺骗你不得好死,天打雷劈,死全家,
我这边是正规的
我的资料:
姓名:张丽华
身份证号码310108198503144328
性别:女
出生时间:1985年03月14日
发证地点:上海市 市辖区 闸北区
我没有必要骗你上公安局吧
客服682-小华 22:15:09
亲,我们现在是在操作任务,只要您完成任务系统将在页面跳转出一个窗口显示确认收货和申请退款的
此人在网上发信息说找兼职刷客结果我们付了款他就不退款还说要付款三次才退款和佣金结果就是钱有去无回
- 投诉编号:32541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厦门崇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投 诉 人:叶
女士
- 投诉时间:2013-12-14 11:12:48
- 所购商品或服务:CSK20131214220240605
- BCP已于2013-12-16 08:53:26 将此投诉转交给厦门崇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