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3-08-19
张
女士
投诉 双赢乐购
2013年8月8号买的皮带,因个人原因2013年8月10号才收到商品。收到时发现商品破损,并与客服联系,客服要求照片为证,当时我这确实是照不清楚破损的地方,就用电话沟通,我和客服很清楚的说过,照片照不出来,只有看才能看出来,因为物品本身就是黑色的,及时他掉了个角依然还是黑色的,实在是照不出来,当我说出“你们是给我换或者是退,你看这事怎么解决”的时候,客服说“我看不到照片没法给你处理,网购就是这样,你这么挑剔,就不要网购算了”说完这句话就直接挂掉了电话,我试着再次联系客服,客服一直就拒接电话,后来通过QQ在此说我“挑剔”然后我姐姐和他们沟通,因为我姐姐经常在他们网站买东西,后来答应给我换了,客服说“东西又回来,运费我们不承担”当我问他“如果是你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客服讽刺的说“看的出,照不出,还这么挑,我看到了东西在说”之后我说了些咱们先把话说清楚类似的话,客服接着还是说我挑剔,暗指我的手机破,因为我也是帮别人买的东西,所以他们答应给我换的时候,也没多做纠缠就发快递换货了,他们收到货的时候只说给我换了,中间的损失和他们产品出现的质量的问题却什么都没说, 当我收到货的时候快递在此让我付快递费,虽然钱不多,只有44元钱,发出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已经造成我的损失,如果是我自己的问题,那么损失我自己承担,但是是卖家的质量问题,让我承担着其中一切的费用,我觉得很不公平,并对我进行言语的攻击,我想需要一个说法,卖家赔偿我的损失。从来都没遇到这样的情况。网购虽然有风险,但是也不能花钱买来坏的东西吧,低头捡东西还得看能不能用呢,何况是花钱买的。(因已把卖家QQ删除,所以无法提供对话“证据”照片模糊。请授理投诉的机构见谅)因卖方质量的问题,物品发现破损其中退换货的费用都是本人承担的,顺丰快递应该有记录,此单号为我返回的有问题产品
- 投诉编号:24400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双赢乐购
- 投 诉 人:张
女士
- 投诉时间:2013-08-19 04:08:13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v.yupoo.com/photos/2675zzd/267075172/
- BCP已于2013-08-20 13:45:52 将此投诉转交给双赢乐购。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