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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3-01-10   陈 先生 投诉 淘宝网
一月五号收到卖家发来已经损坏的眼镜,联系卖家可是不肯退货,而且一口咬定是我故意把眼镜上的钻破坏掉,事实上,我收到的时候眼镜右镜腿上的钻石已经是没有了。卖家不承认发来的是损货还串通快递员做虚假证明!利用合作关系让深圳市中通横岗分公司印了一个公司红章在卖家所手写的证明上做淘宝维权的凭证,证明上的快递员联系电话是虚假的空号。淘宝也没有去查证这个证明的真伪就退出了我的退款申请,把款项打给卖家了,现在只能通过售后维权来申述,希望国富泰信用能帮我追回公道!
  • 投诉编号:21934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陈 先生
  • 投诉时间:2013-01-10 04:01:25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4388573503
  • 网友诉求:希望淘宝公平处理,让我退货退款。
  • BCP已于2013-01-16 20:52:52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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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