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2012-10-11
王
女士
投诉 1号店
在网购飞速发展的今天,商家除了商品价格战,真正要拼的是商品质量和售前售后服务。
售前是天使售后是魔鬼正是对一号店的完美诠释!
现将本人此次经历分享如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也希望电商们能以良心面对消费者,建立电子商务良性健康的平台。
2012年10月9日
在一号店购入一号店直营售三星i9300手机一部,价格人民币3798元。订单号:121009RFL7C3
2012年10月10日
配送到货,当即检查手机外包装无损签收,配送人员离开。在打开手机测试手机功能时发现手机照相机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2012年10月11日
拿手机到三星指定授权维修点开具检测报告后联系一号店客服,被要求给检测报告拍照发邮件给他们,我说我没有相机,客服让我借去,无奈借同事手机拍了照片。之后发到他们指定邮箱后再次联系一号店客服,被告知邮件都要半个小时左右才能收到,收到后联系我。大概一个小时后客服来电称邮件仍为收到,我又用其他邮箱发了一次,也没收到,又提供给我另外一个邮箱地址,我发后始终称未收到邮件,在我一再追问下,客服用QQ聊天工具加我好友,让我在线传照片,于是我又传了照片。
本以为到此换货可以顺利进行了,又被告知需要我把手中的所有配件(手机开检测报告就被拿走了,只留下后盖和配件)寄到一号店上海相关部门,并让我付运费,还说退货只能每周三办理,并且不能承诺承担东西邮寄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责任,客服跟我说正常情况不会有问题,正常新买的手机还不会坏呢。至此我对一号店的霸王条款不予认可,买手机出现问题,不是我的问题,一号店有责任负责退换货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手机三包是针对出售的合格商品,而一号店出售的直接就是不合格产品,应该直接给我办理退换货。即便需要开具检测报告也应有一号店人员负责提取报告样本,并上门取走其他配件,而不是让我来承担这个责任。我想问问一号店:我由于此次事件造成的误工费、车马费、通讯费谁来担负?我因为手机剪卡了,之前的手机已经不能使用了,我因此耽误的工作和业务谁来负责?
- 投诉编号:20153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1号店
- 投 诉 人:王
女士
- 投诉时间:2012-10-11 02:10:53
- BCP已于2012-10-11 16:21:05 将此投诉转交给1号店。
此单已联系顾客安排解决,顾客对此表示认可。
解决时间:2012-10-15 10:57:49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