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2-09-04
孙
先生
投诉 淘宝网
我的电话:13732439696
处理原因】交易时商家没有将发票寄给买家,之后拒绝补寄或者在交易中拒绝提供发票。
我们此次被处罚,买家并没有付款,我们也没有发货。所以,“交易时商家没有将发票寄给买家” 这个处罚原因不适用于我们。买家没有购买,那么,也没有之后了,“之后拒绝补寄或者在交易中拒绝提供发票。"
并且,实际情况是,我们一直免费为买家提供发票。此次只是一个新来的客服,在凌晨12点多的时候遇到了此专门来做发票讹诈的买家。
希望能酌情从新来做决定
- 投诉编号:19462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孙
先生
- 投诉时间:2012-09-04 11:09:01
- BCP已于2012-09-04 13:21:26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