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2-04-11
孟
女士
投诉 淘宝网
2012年3月17号在淘宝金旭达官网旗舰店购买ipad充电器数据线屏幕贴膜,20号收到充电器,不能充电,卖家给换了一个。3月27号卖家又给我重新发了一个充电器,因为ipad有电,收到充电器后就先充了1,2分钟,看着能冲上电,就拔下来了,直到4月7号再次充电的时候,就充不上电了,找卖家交流,卖家说卖出去的东西就卖出去了,不管了,找淘宝投诉,淘宝说中间隔得时间超过15天了,说充电器不属于国家三包范围!
- 投诉编号:16617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孟
女士
- 投诉时间:2012-04-11 10:04:36
- 所购商品或服务:ipad充电器,数据线http://item.taobao.com/mealDetail.htm?m
- 网友诉求:重新再给我个充电器,并退回当时买充电器的钱,和打淘宝投诉的话费!
- BCP已于2012-04-11 11:15:42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